由于缺失核心技术,国内DVD制造行业每年都要向海外巨头缴纳高达数十亿美元的专利费用。而据此前刚刚公布的海关数据,2004年我国品牌企业DVD的出口下滑6成以上。
1月18日下午,香港无锡多媒体和东强无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发布新闻透露,受国内部分DVD企业委托,已于去年12月28日在美国加州南方地区法院递交第二份起诉书,起诉飞利浦、索尼、先锋为首的3C联盟(针对中国国内企业的DVD专利收费组织)违反了美国多项法案。
据悉,这两家企业的法律行动得到了国内多家DVD企业的支持。据该案代理律师透露,如果上诉成功,将能够阻止飞利浦公司因专利费问题在全球各地的海关扣货,同时还可以返还国内碟机企业在过去至少3年内所缴的专利费用,并有望索赔3倍的赔偿金。
不过,在昨晚本报截稿的前一刻,3C联盟的核心企业飞利浦集团就此事向本报记者发来五点声明。飞利浦高层表示,有鉴于案件尚处于审理当中,飞利浦方面认为目前不便透露具体细节。
3C违法胜诉在望?
据介绍,本次是香港无锡多媒体有限公司第二次向美国法院提交的起诉书。在去年6月15日,香港无锡多媒体等原告已经递交了类似的起诉书。记者昨日辗转从原告代理律师处获悉信息称,相关诉讼已到关键时刻,3C联盟最迟将在今年1月底前进行法庭答辩。
原告方在起诉状中称,由飞利浦、索尼、先锋、LG等参与的3C组织在1998年把碟机专利许可协议拿到美国司法部备案时,曾承诺过一些原则,这才得到美国司法部的认同。但从近几年的收费情况看,3C对中国企业的做法已经违反了这些原则。例如,当初3C承诺专利联合许可价格要在产品生产成本中占较小的比例,通常为3%至5%,但其对中国DVD企业征收的专利费已占到制造成本的15%以上。此外,3C对中国企业征收的专利费是捆绑计算,即一些不需要的专利也必须一同交费,而这一做法不符合有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