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市三月份实行商品房全面网上备案和登记之后,商品房交易规范性逐渐增强,深受消费者好评。但由于这一新的措施刚刚出台不久,尚有不少需要完善之处。为此,行家认为,网上备案已初见成效,但要迈出大步,最好给房地产企业建立诚信档案,既可对企业经营中不规范地方进行监管,也可为树立企业品牌起到促进作用。
据有关方面统计,截至今年6月30日,本市已在“网上房地产”发布销售583家房地产企业678个楼盘,纳入网上的可售房屋为76438套,面积为905万平方米;已售房屋总套数为20430套,面积为248万平方米,成交额高达170亿元;日均成交新建商品房500套,最高一天成交近千套。消费者认为,这一新举措由于信息对等,给消费者带来了方便。
但“网上备案”与一切新事物一样,刚出现时,总会有其不成熟之处,因此,在受到消费者赞扬的同时,也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开发商发布与实际成交价格有明显差异,其参考价不真实;二是虚拟成交信息,虚构成交合同,其合同撤销率超过50%,中介人员和关系户堵了市民“买房路”;三是销售行为有失“三公”原则;四是提交虚假网上信息,拒绝发布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对此行家认为,网上备案的做法,其本意是规范商品房市场的交易行为。目前出现的上述问题,主要是房地产商对“网上备案”的做法缺乏正确认识,没有弄清楚网上备案会给自己企业带来的好处,因此才会出现一些违规操作。要解决这一问题,有关管理部门应当给房地产企业建立诚信档案,凡是讲诚信或不讲诚信的企业,在其档案中应有记载,消费者只要打开电脑网络,就可以发现每一个企业的诚信状况。
这样做的好处是:企业会为树立自身品牌形象而主动按规范操作,因为不规范的记录势必会给其企业发展、楼盘销售带来无法挽回的影响。
更重要的是为消费者提供了选择开发商的依据。多年实践证明,消费者已经懂得,买楼盘就是买老总、买企业。凡品牌企业、优秀老总,所建楼盘一定是高质量的,销售过程也一定讲规范的,若是企业有了诚信档案,消费者一目了然,也就不容易上当受骗了。因此,行家认为,给房地产商建立诚信档案,是规范市场的需要,是消费者的呼唤。(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