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B股:资本市场国际化的重大举措

2001-02-28 10:43出处:国际金融报作者:何春明、汪春慧我要评论

[导读]2001年2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决定,允许境内居民以合法持有的外汇开设B股帐户,买卖B股股票。这是逐步提高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促进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的重大举措。

  2001年2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决定,允许境内居民以合法持有的外汇开设B股帐户,买卖B股股票。这是逐步提高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水平,促进资本市场国际化进程的重大举措。
    最初,发行B股主要是为了吸引境外投资。而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迅速发展,H股、红筹等融资渠道的拓宽,B股的筹资功能弱化。自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境外机构投资者纷纷撤离B股市场,导致B股交易冷清,一直处于萎靡不振的状态。从1992年2月发行第一只上海电真空B股以来,沪市B股指数基本上在基准点100点以下运行。1999年2月中旬,沪深B股指数双双创出历史新低———21.25点和323.2点,个股更是全部跌破发行价、净资产值;每年发行的新股逐年递减,除1993年达到23只外,其余年份都在20只以下,B股新股发行逐年下降,1999年B股仅发行一只新股,募集资金67.9万美元。B股市场的筹资功能基本丧失。
    另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目前支持B股市场的主力,已不是当时设计的境外资金。据分析,目前B股资金七成是境内外汇,也就是说,其中不乏许多“违规”或“违法”进入的境内投资者。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与对外经济的发展,居民外币存款增幅惊人。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新世纪首月末,居民外汇储蓄存款余额达749.3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9%,其中定期外汇储蓄存款余额为701.4亿美元。相当大部分外汇资金单一存放在外汇指定银行,未能得到有效利用。还有一些甚至流向国外资本市场购买外国国债。而我国仍是一个资金短缺的国家,外汇流出,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对境内居民开放B股,不仅能吸收部分境内居民的外汇资金,支持国民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境内居民增加外汇投资品种,拓展投资渠道,提高外汇资金运用效率,利国利民。
    因此,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居民私人持有外汇的增加,B股对内开放已具备条件且势所必然。此举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逐步由分割走向统一,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首先,利用B股市场吸引一部分境内居民合法持有的外汇资金,增加了他们的投资渠道,B股市场需求将大大增加。并且可以平抑A、B股市场的价差,为逐步完成A、B股市场的统一提供了条件。
    其次,由于B股市场有境内外投资者的共同参与,通过在同一“战场”上相互较量,境内投资者将直接体会到真正的理性投资,为将来我国证券市场(特别是投资主体)走向全面国际化提供了“练兵”场所。
    再次,B股是块试验田,在B股市场的局部范围内,通过境外投资者共同的投资行为,逐渐探索出我国未来加入WTO后金融与资本市场逐渐开放后的监管策略,以及逐步提升境内投资者的国际金融意识,为未来市场全面开放作未雨绸缪的准备,也是对未来融入国际资本市场后,逐步实现A、B股,以及H股的并轨作出前期探索。
    最后,将大大促进B股市场的活跃程度,为更多的企业到B股市场上市,以及已上市的B股公司再融资提供宽松的资金环境,并增强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从而促进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