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极网特稿 近来,硅谷新闻不断,先有数字音乐版权之争,后有有线电视收购风波。新闻事件的背后,还会有更大的“地震”吗?
数字音乐,诱人的蛋糕
最近,Jupiter市场研究机构对欧洲市场的调查显示,互联网音乐业务可能永远在变化,但是下载服务在未来至少5年内仍是CD的得力助手。这一结果同样在美国得到了验证,苹果、 Napster、微软等巨头仍就占居着音乐下载市场的前几把交椅。路透社援引Jupiter分析师穆利根的话说,“对音乐界来说,数字音乐业务将是保持赢利增长的重要渠道。当然,数字音乐暂时不会取代CD。”
“连线”进一步报道说,“Jupiter市场研究机构在其年度报告中称,2009年欧洲音乐迷用于下载数字音乐和订购互联网电台服务的费用将达10亿美元。照这样估算,数字音乐的收入将占欧洲价值为102亿欧元音乐市场收入的8%。”
此外,路透社也指出,“Jupiter市场研究机构的调查结果未包括异军突起的手机铃声下载市场。但是,令人失望的是,音乐市场盗版现象不断蔓延,业内支持下载服务业务正在被Kazaa和eDonkey等提供的免费文件共享服务所打乱,并盛行一时。”
路透社撰称,诸如流行一时的苹果iPod音乐播放器是市场快速成长的催化剂。Jupiter研究机构调查指出,英国BBC在线新闻称在未来20年内英国将是欧洲第一大音乐市场,这种说法并不令人意外。
路透社指出,Jupiter研究机构的结果比佛瑞斯特研究机构(Forrester Research)所做的音乐数字市场调查更保守一些。后者称,到2009年欧洲数字音乐市场将达43亿美元。穆利根说,“尽管欧洲数字音乐市场在经历了低迷的起步后最终迎来了快速成长期,其仍就是一个刚刚崛起的市场,是一个年轻的市场。”
上个月,路透社援引佛瑞斯特的研究称,“西欧收费音乐下载市场正在被美国拉开距离。今年,这一市场会出现反弹。英国、法国和德国将执主流市场的牛耳。到2009年,欧洲60%的合法下载业务将由这三个国家主宰,南欧的西班牙、意大利也会飞速增长占领20%的市场份额。”
而就在去年,Jupiter研究机构提交了一份对欧洲在线音乐市场的调查报告。报告指出,“欧洲在线音乐市场起色不大,受调查的43%的消费者认为没有必要付费享受音乐下载服务。”
产权保护之争
随着付费音乐市场的发展壮大,音乐市场将继续面临诸如同非法下载音乐行为做斗争的数字侵权之争。美国国会将一如继往地站在音像界,禁止消费者免费共享版权音乐。本周,国会议员可能会采取行动进行立法,对诸如Kazaa和LimeWire等允许用户在互联网上自由下载音乐和电影的网络公司进行起诉。路透社报道,“该法案有助于音像和电影公司捍卫权利,在法庭上起诉那些从事在线侵权活动的网络公司。当然,法案可能面临版权激进主义者和技术公司的强烈反对,因为他们认为iPods音乐播放器和电影制造商也应该担负责任。”
该法案又称“诱导版权侵权法案”,“连线”新闻报道,“该法案对P2P组织和消费者保护组织不利,CD发烧友、音乐软件制造商和Wi-Fi运营商可能是新法案的潜在受害者。新法案得到了音乐和电影业的强力支持。”
“连线”指出,那些有意诱导用户侵犯版权的公司也应承担责任。上周五,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提交了修改后的法案,并计划于本周四在司法委员会进行讨论。电子前线基金会(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的律师詹森·舒尔茨对“连线”新闻称,“任何允许免费下载音乐的技术都会受到该法案的制约。即使你的公司没有任何侵权业务,公司也应承担因用户引起的侵权责任。”
即使是合法的文件共享行为该法案也做了严格的规定,互联网上文件共享技术发展会越来越规范。圣荷塞水星报报道,一种叫做BitTorrent的快速文件交换软件技术是好莱坞的复仇女神。“激进的新技术会对好莱坞构成威胁,正如Napster之于音乐界一样。 BitTorrent技术可以在互联网上快速交换电影和音乐,实际上,一个正常长度的电影, BitTorrent在两个小时内就可以转换完成,而象Kazaa则需要12个小时完成。更为厉害的是,随着共享特殊文件人数的增加,其下载速度会越来越快。一旦BitTorrent成为一种主流技术,其将严重侵蚀利润可观的音像电影业。去年,DVD销售和出租收入创记录地达到了175亿美元。”
99美分是封顶?
昨天,德国媒体巨头贝塔斯曼公司CEO京特·蒂伦在华尔街接受了记者采访,就数字音乐盗版问题做了回答。
他说,“业内再不能放任自流,让音乐产品免费下载,我们在这方面开始采取措施。在美国,美国音像联合会准备起诉那些非法下载者,英国也紧随其后。此后,我们看到这种非法下载现象有所收敛。市场不断扩大发展就是为了赚钱,如果每首歌下载费用为99美分,音乐界就能得到收入的三分之二,约为66美分,这就相当不错了。绝大多数人叫嚷道,‘我们不会破坏法律,收费不会高于99美分。’问题的关键是,在线音乐服务必须以人为本,善待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