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东林电子“萤火虫”商标被西门子子公司抢注一案,最终以双方和解落幕。昨日,东林电子对外宣布,该企业最终获得该商标在照明类别上的拥有和使用权。业内人士称,这意味着东林电子在这起“蚂蚁撼树”般的跨国商标维权行动中,获得了实质上的胜利。

  昨日东林电子称,本月初,该公司董事长贾强与西门子欧司朗公司高级副总裁Mr.GerdPokorny在德国慕尼黑签订协议:东林电子在商标注册的第11类产品(照明类)上拥有和使用萤火虫(firefly)商标;西门子欧司朗则在第9类产品(电子元器件类)上拥有和使用firefly的商标;双方互不支付任何费用。至此,长达一年之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萤火虫”商标纠纷案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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