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3C联盟中,飞利浦和索尼已经收到起诉书。黄燕彬表示,对LG的起诉书也已在送达之中。因为LG在美国并未设办事处,所以LG作出反应还要有相当长一段时间。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美国基尔帕特里克(KilpatrickStocktonLLP)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美国和国际反垄断法诉讼代表康妮.罗宾逊(ConnieRobinson)认为,中国DVD企业难有胜算。对此,黄燕彬表示:“康妮.罗宾逊(ConnieRobinson)律师本身不了解案情的详细情况,所以我们已经给出正面的回应。”
此案控方的美国代理律师安顿.汉多尔希望借《东方早报》作出正式回应。
“美国司法部根本没有权利来确定专利池是否合法;这些将会由法院最后裁定。”他反驳道,“当初美国司法部对3C出具审查函时曾提出过3项基本原则,如果3C违反了这些原则怎么办?”
据了解,1998年,3C把专利池许可协议拿到美国司法部备案时,美国司法部同时申述了3C必须遵循的3个基本原则:专利联合许可价格要在产品生产成本中占较小比例、不得无端拒绝许可以及专利池只能包含必要专利等。
此外,针对康妮.罗宾逊“美国司法部门已经研究过3C联盟,最终决定不再反对这个专利联盟。美国政府已经同意3C联盟合法性的事实,将使得中国的DVD生产商更加难以在这个诉讼案上获胜”的说法,安顿.汉多尔针锋相对地指出,当时美国司法部出具的只是一份不具备法律意义的审查函,美国司法部后来并没有重新去审查3C联盟借助专利池所做的一切,“我想问的是,什么时候他们(美国司法部)研究3C从而给予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