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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临阵请求推后应诉 是否采取拖延战术

出处:东方早报 作者:韩江 2005-02-03 15:3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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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利浦在美国当地时间1月31日作出了请求推迟应诉日期至明天的选择。

  中国碟机企业在美国起诉以飞利浦为首的3C联盟(飞利浦、索尼、先锋和LG)一案又有了最新进展。早报记者昨日从身在香港的控方法律顾问黄燕彬处获悉:飞利浦在美国当地时间1月31日作出了请求推迟应诉日期至明天的选择。同时,此案控方的美国代理律师安顿.汉多尔希望借《东方早报》就有关媒体的报道作出回应。

  1月31日本应是被告方应诉的最后期限,但事态出现了微妙的变化。据中国DVD厂商的美国代理律师安顿.汉多尔介绍,出于礼貌,他们已经同意了飞利浦将应诉日期推迟到明天的要求。

  黄燕彬补充说:“飞利浦说一直没有时间坐下来好好谈谈,想就这个机会和中国DVD企业的代理律师进行一下交流。”

  飞利浦的这一态度与上月大相径庭。上月21日,飞利浦首次就诉讼案作出公开回应时曾强硬地表示:中国企业指控其违反《反垄断法》毫无根据,飞利浦并未要求海关扣押中国产DVD。

  但也有不同的看法。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指出,推迟最后应诉期,不排除是飞利浦方面利用法律应诉程序和惯例所采用的拖延战术。另外一种很可能的原因是,3C联盟方面起初不太重视此次诉讼,没有做好充分准备而陷入被动。

  自上个世纪末起,包括DVD企业在内的中国碟机企业就一直饱尝专利费之苦,3C联盟和6C联盟(东芝松下、三菱、日立、JVC、美国时代华纳等)纷纷向中国碟机企业伸手索要“专利费”。

  去年,中国DVD企业终于选择了一种最激烈的方式,宣泄自己的不满。当年6月与12月,香港无锡多媒体公司和东强无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将3C联盟告上美国当地法院,起诉其违反美国《反垄断法》,因其对中国DVD企业征收的专利费已占到成本的15%以上,而且,飞利浦要求各国海关扣押中国产的DVD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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