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朗讯宣布,已经解雇了其中国区的四名主管人员,理由是这四名主管人员在企业运营中存在内部管理控制不力,可能违反了美国的《反海外腐败法》。一石激起千层浪,中国通信业默认的游戏规则开始引起更多人的关注

  终于有人在中国通信市场因为可能涉及“腐败”跌倒了。只是颇令人意外的是,引发朗讯中国区四位高级管理人员“下课“的,竟然是一部对中国没有司法管辖权的美国法律———《反海外腐败法》。

  耐人寻味的是,朗讯公司总部给予媒体的声明里,表示解雇朗讯中国区四位管理人员的事件不会对其现在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但未来依然不可知。在事件被披露的当天,笔者正与一位北京邮电大学的知名教授进行交流,该教授听闻此事件之后只说了一句,“朗讯太有勇气了,但是也会为此付出不菲代价。”

  据来自与朗讯中国交往密切的业内人士透露,事件到现在为止依然没有定论。引发朗讯中国区人事“地震”的原因可能是在“打单子”的过程中,有一些不符合美国法律的行为发生。

  所谓的“打单子”,就是一些电信设备提供商为获得采购合同,进行的某些行为总称。一个“打”字,里面蕴含的意味深长。这里面往往包含了一些不能够在阳光下进行的行为。而这在中国金融、通信行业的设备采购行为中,已经似乎成为一种“惯例”。无论海外企业或者国内企业,都很难免俗。

  涉及此次事件的某位朗讯中国区高管曾对媒体喊冤。这更告诉普通民众一个信号:大家都是这样做的,在业绩的压力下采取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行为也是为公司利益出发,更是一种行业惯例。

  通信行业的采购订单一般都需要公开招标进行的,大的合同订单都有一些通信巨头参与其中。应该说,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外通信设备巨头和中国几个大的通信设备提供商,都有自己独特的产业优势。一位电信运营商代表就曾说,“电信运营商对设备质量要求一般都很严格,由于通信行业具有高利润的特征,因此订购的合同竞争非常激烈。在保证质量和利润的前提下,有一些非阳光下的行为已经是普遍现象。”

  事实上,朗讯获得一些中国电信运营商的采购合同,并不完全是朗讯中国的功劳,这其中有朗讯总部和美国政府的影子。在美国,一些商业机构动用数百万美元甚至上千万美元雇用公关公司,对美国政府、国会进行游说,是司空见惯的现象。多年来中美两国之间微妙的贸易关系,朗讯一直是其中的既得利益者之一。

  无论朗讯是要给外界一个“遵纪守法”社会公民的形象,还是在美国法律的压力下“挥泪斩马谡”,但主动向外界披露确实是“勇气可嘉”。不过,有业内人士对此表示,朗讯主动披露此事,可能是希望将事件局限在美国以及朗讯内部,也证明此事可能将不会有进一步的牵连。这位人士表示,朗讯中国不可能不为今后中国区业务的发展考虑,因为一旦事件证明与中国的客户有所牵扯,朗讯中国在中国可能将面临困境。

  朗讯中国高层震荡事件或许会给一些企业敲响一记警钟,但这并不会改变整个行业的现状。

  朗讯正式声明

  朗讯公司曾在2003年9月30日发表的年度报告中指出,公司开始觉察到,对公司国外运营中出现的一些涉嫌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行为缺乏内部管理(此前已有类似事件在沙特阿拉伯发生,当地政府正在展开调查)。公司依照《反海外腐败法》进行审计,一个独立调查委员会发现,公司在中国的运营过程中存在涉嫌违反《反海外腐败法》的事件,并认为公司对此疏于管理。公司已将这些发现报告至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现正和这些机构展开合作。

  公司已采取措施改进内部管理,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4名卷入此事件的朗讯(中国)雇员正与公司脱离关系。他们在朗讯(中国)的职务分别是:总裁、首席运营官、营销管理人员和财务经理。目前,朗讯(中国)将直接由朗讯全球销售总裁罗伯特·沃斯勒负责,直至公司任命新的中国总裁。

  公司相信,这一事件以及公司的疏于管理尚未对公司财务收入造成重大影响。但公司尚不能确定这一事件是否会在将来对公司的中国业务产生影响。

  这一事件是在公司依据《反海外腐败法》对23个朗讯海外公司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发现的。这些公司包括朗讯在巴西、中国、印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俄罗斯的机构,一个设在美国的中国销售机构,以及一些设在美国的从事非美国业务的机构。调查结果表明,在这些机构中,仅有朗讯(中国)涉嫌违反《反海外腐败法》并导致高级雇员被解雇。

  当事人否认

  处在朗讯解雇风波中心的朗讯中国首席运营官关赫德4月8日首次回应记者的采访,否认美国监管部门所指的贿赂行为,同时对朗讯总部解雇他与总裁戚道协的决定表示非常不解。

  “我保证自己没有所谓的贿赂,但是其他人我不知道。”“我会找出个时机向外界正式表态,因为这对于我的名誉、人品都有很大的影响,总部的决定对我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关赫德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