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松下电器正式对外宣布:其在华事业支援性公司——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的100%独资化已正式获得许可,独资的松下(中国)工商执照已于12月17日下发。据悉,实现独资后的松下(中国)将采取逐步参股、控股形式形成对在华企业的控制能力,从而以更大力度参与中国市场的竞争。

  日本松下电器总部对松下(中国)独资的评价为:松下(中国)将从2003年4月开始,担负起地域统括性公司的职能,扩充、强化地域性统括职能,以此来实现经营的高速化和效率化。从2003年1月开始,松下电器集团将进行事业结构的重组,把事业结构划分为14个新的事业领域,以推进实现经营的高速化和增强国际竞争力。因此要进一步强化海外事业公司的本地化战略职能。

  目前,松下在华企业已达50家,都是独立法人企业。松下(中国)成立于1994年,作为合资公司,此前对其他企业并无统括职能。昨日,松下(中国)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实现独资后,松下(中国)将分步骤地对各在华企业进行参股,直至控股,这个整合过程将进行几年,由此也足见松下本部对中国市场之重视。

  松下(中国)将负担松下电器在中国的市场责任、投资回收责任、作为地区代表的职责,形成包括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在内的自我完善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