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BMG唱片公司日前因为在CD中嵌入反复制软件而屡屡陷入官司之中,尽管他们这么做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但仍然因为触犯了消费者的权益而不得不面临收回问题CD的窘境
秋声/文
索尼BMG唱片公司日前官司不断,分别受到位于加州的数字维权组织“电子边界基金会”(E l e c t r o n i c F r o n t i e r F o u n d a t i o n)和得克萨斯州大法官的起诉。前者近来风头正劲,影响力日增,而得州的大法官则指称,索尼BMG在其产品中嵌入恶意软件,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而这还只是近来针对索尼BMG一系列诉讼的冰山一角。由于一些技术人员在博客中透露,为了遏制盗版,索尼BMG在其音乐CD中嵌入了一种强力软件以限制复制,而这一做法也使得用户的电脑面临潜在安全风险。
索尼BMG是索尼和贝塔斯曼的合资公司,据信他们是从一家名叫First 4 Internet 的英国公司购得这一名叫XCP的防复制保护软件的。目前已经在其发行的52种、共计500万张的音乐CD中嵌入了这种软件。
上周,索尼BMG已经在其公司网站上发布道歉信,以回应消费者提出的种种担心,并开始从零售商召回问题CD,一些商铺也开始将这种CD下架。对于那些已经购买了这些问题CD的消费者,索尼BMG则向他们提供无防复制保护软件的CD版本予以调换,甚至还提供这些CD的MP3文件。
索尼BMG公司的有关人员也表现出非常积极的姿态。公司法律顾问表示非常乐意同得州大法官就此展开对话,公司全球数码事务总裁托马斯·海瑟也表示:“作为一家公司,索尼BMG将竭诚解决这一问题,并愿意竭尽所能使用户满意。”
针对电子边界基金会的起诉和提出的相关问题,索尼BMG的发言人表示他们已经做出了回应,并加大了调换问题CD的力度和召回措施。然而,基金会在洛杉矶加州最高法院提起的上诉中希望召回的问题CD,要远远超出索尼BMG的这500万张,他们要求,索尼BMG使用SunnComm国际公司的防复制保护软件的2000万张CD,也应包含到召回的范围之内。
不过索尼BMG则辩称,嵌有SunnComm公司的防复制保护软件的CD只有1200万张。在上周五致基金会的一封信中,索尼BMG表态,要“检讨其在CD上嵌入防复制保护软件的做法”,同时表示他们并不认可从市场上撤回上述嵌有SunnComm公司防复制保护软件CD的诉求。
基金会的法务总监辛迪·科恩则认为,无论是First 4 Internet 公司还是SunnComm 公司的防复制保护软件,至少都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因为他们均没有告知消费者,当他们在自己的电脑上收听音乐的时候,他们的硬盘里会被自动装上何种软件、这种软件具备何种功能、将会对他们的系统构成何种威胁!
不错,消费者在用电脑播放嵌有First4 Internet 公司和SunnComm 公司的防复制软件的CD的时候,电脑屏幕上会弹出一个“用户协议”来,以提醒消费者可能要自动安装某种软件,但在基金会看来,“用户协议“的种种条款是完全“令人无法接受的”,同时也可以说是“反消费者的”。
而且,只有那些使用微软操作系统的电脑的消费者才可能知道自己买的CD有问题。然而,研究表明,只有36%的用户在电脑上播放CD,也就是说至少64%的用户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中了索尼BMG的道儿,这还不包括36%的电脑用户中,可能有一部分人使用的是非微软操作系统。
得克萨斯州大法官的诉讼只针对First4Internet公司的软件,不过根据2005年春天由得克萨斯州议会通过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的得州《保护消费者电脑间谍软件法》(Consumer Protection Against Computer SpywareAct)规定,类似违规行为,一次就要罚款10万美元,按照索尼BMG售出的问题CD计算,如果败诉,那么罚款数目将非常可观。这也是索尼BMG首次受到这样的诉讼。
“索尼BMG的错误乃在于,他们为了防止非法复制而实施了非法行为。”得州大法官格里戈·阿博特说,索尼BMG试图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尽管动机良好,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触犯得州反间谍软件法。
索尼BMG面临的自我保护困境,似乎也是网络时代唱片业共同面临的困境。一方面网络为他们传播自己的产品提供了一条无比快捷的高速公路;而另一方面,这条高速公路也为偷盗分子们享受免费午餐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这就好比汽车制造商们很乐意看到高速公路四通八达,但却不愿意看到自己生产出来的汽车被免费从他们的仓库中提走,肆无忌惮地在这些公路上供人免费享用。然而,当他们试图在汽车上安装防盗系统之时,忽然间大家又都跳出来告他们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网络时代的唱片业真该哀号一声: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