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其应用和推广将给社会和经济带来极大的效益,电子商务将成为全球经济的最大增长点之一。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现代电子交易手段已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作为对市场经济秩序进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必须对其进行研究,以促进其健康发展。本文就从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入手,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电子商务时代所应承担的任务。
一、电子商务概念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能
(一)电子商务的概念
什么是电子商务?应该说,至目前为止,还没有统一的、权威的定义。根据人们普遍的认识,从广义上讲,电子商务是指应用电子及信息技术而进行的经济贸易活动;从狭义上讲,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施来实现的商品和服务交易活动的总称,是一种以现代信息网络为载体的新的商务活动形式。
(二)电子商务是以“电子”为手段,以“商务”为目的商务活动
从以上电子商务的概念中,可以看出电子商务是利用互联网进行的各种在线商务活动,它是以商品交易为中心的各种经济事务活动,虽然整个交易过程通过网络进行,看似虚拟,一旦正式成交,它就是一个市场,就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市场行为,所以说电子商务的核心是商务,电子技术、网络只是实现商务的手段、载体。电子商务是传统商务的延续,是传统商务在网络环境下的新的表现形式。电子商务营运与其它经营行为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经营者为了营利而采取的不同经营方式而已。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电子商务责无旁贷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国家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它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对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进行注册并实施监督管理;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对商标注册和监管保护商标专用权;依法对经纪机构、合同、动产抵押物登记、拍卖行为、广告实施监督管理等。从国家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可以看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是“各类”企业,既包括了内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也包括了外资企业;对“从事经营的”都在监管范围之内,不管是单位还是个人,也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监管的市场范围也是“各类市场”,即不论商品市场,还是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不论是传统的有形市场,还是新兴的、虚拟的无形市场,都在监管范围之内;对市场竞争行为、交易行为都要实施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也就是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大市场,因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理电子商务责无旁贷。
(四)电子商务对工商行政管理具有挑战
电子商务凭借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已从单纯的网上交易活动,发展到利用电子商务重组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生产管理、后勤支持、技术开发、行政管理、企业决策等,以信息流控制物质流和资金流,实现企业产业结构、运作机制、营销体制的战略调整和物资优化,它的出现和发展产生了新的交易和消费方式,这是经济领域的一场革命。电子商务的发展它也必将促进经济领域管理手段和管理流程的全面改造。
由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过去的职能主要是监管传统的商品市场、有形市场,现在其职能已转向监管社会主义大市场,既包括有形市场,也包括虚拟的无形市场,因此,电子商务的发展对工商行政管理的挑战也是革命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电子商务时代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能,就不能仅仅从纯技术角度来看待网络应用问题,必须按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的要求,对传统的管理观念、流程和手段等各方面进行改造。树立新的观念,采用现代化手段,既要对传统的经济模式及所形成的市场经济秩序实施监督管理,也要对电子商务这种新经济形态及所形成的网络经济秩序实施全面的监督管理。
二、电子商务应用领域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电子政务平台建设
(一)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
一般意义上的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可以分为如下几类:
一是商业机构对商业机构的电子商务(即BtoB),主要是在企业与企业之间进行。商业机构使用Internet或各种商业网络向供应商订货和付款。这种电子商务将是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商业机构之间的交易和合作是商业活动的主要方向。当前企业面临激烈竞争,需要电子商务来改变竞争环境,建立竞争优势。
二是商业机构对消费者的电子商务(即BtoC),主要是电子零售商业,典型应用是网上购物,即在Internet上的各种类型的商业中心,提供的各种商品和服务。由于开展这种电子商务活动,阻力最少,潜力最大,从发展看,这类电子商务有推动电子商务活动发展的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