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极网 12月10日消息(记者 冯大刚)“我认为一审是非常明显不公正的,”UT斯达康中国公司董事长吴鹰今天对记者表示,“(法律环境不良好)这不会影响UT斯达康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和发展,但确实影响了我们在深圳的发展。”

  吴鹰所说的在深圳投资的影响具体是指一个设计规模达6万平米的研发中心——吴鹰表示,这个在深圳建设一个大型研发中心的计划事实上已经得到了UT斯达康管理层的通过,但在上报董事会讨论实施的时候却被否决了。“董事会让我们重新谨慎考虑,”吴鹰说,“他们不愿意在一个法律环境不良好的地方投资。”

  促使UT斯达康公司董事会有此考虑的当然是12月7日公布的沪科案一审判决:在判决书中,三名被告(华为前员工,现为UT斯达康员工)分别被判处两年到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这个结果非常非常出人意料,”吴鹰表现得比较激动,“我们本来以为(判决)多少会有点儿公正性,结果却看不到任何公正性。”

  2003年年底,UT斯达康董事会曾作出未来五年在中国大陆投资60亿人民币的计划,其中在杭州兴建的耗资12亿的研发中心已经告竣。但在深圳的预期耗资数亿的研发中心计划则迟迟未见动作。吴鹰表示“在判决结果改变之前,UT斯达康公司不可能继续在深圳投资。”

  “虽然UT斯达康公司并非案件当事人,但由于该案涉及了UT斯达康公司,并且对UT斯达康的认识是有错误的,我们保留进一步行动的权利,以消除对UT斯达康公司的影响。”UT斯达康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君合法律事务所赵敏律师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