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4年统计数据表明,上海市政府采购规模在全国一直处于前三名的地位,2002年以69.34亿元排第二。今年《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上海以此为动力,努力使政府采购工作跨上新台阶,实现今年采购金额100亿元的目标。

  采购改革初显成效

  早在1995年,上海在市级卫生系统试点政府采购,1998年底颁布《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000年起,采购范围逐步扩展到了绝大部分预算单位,区县一级开始推向街道、乡镇。据统计,从1999年5月市政府采购中心正式成立至2002年底,上海各级政府采购机构累计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共35561批次,采购金额152.56亿元,节约资金13.12亿元。

  《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后,今年上半年,上海共完成采购金额27.2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45亿元,增幅31%,节约资金2.07亿元,同比增加0.65亿元,增幅为45.27%,节约率为7.4%。

  据悉,近期,《进一步推进上海市政府采购制度的思考和对策》的课题研究报告已完成,同时,上海正在修订运作办法、形成标准文本,改进信息系统。

  三对关系需要注意

  上海初步形成比较健全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形成了以管理制度、专门机构、基础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了以规范程序、标准格式、技术支撑为主要内容的运作体系;基本形成了以外部监督、内部控制、相互制约为主要内容的监督体系。

  今年上半年,市政府采购中心围绕为采购单位,增加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手段。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市级预算单位的政府采购业务需求表进行了较大的补充和修改,并实现“一门式”服务,加强市和区县两级政府采购的互补。

  解决目前遇到的问题,上海市认为,需要重视和正确处理好三对关系:

  认识和实践的关系,对政府采购的意义和作用,理论上虽有比较统一的认识,具体实践中并不完全一致,因而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需重视并花大力气加以解决;规范和效率的关系,目前,采购机构更多强调规范,用户更多关注效率。上海市政府采购机构已想方设法提高采购效率,有时仍满足不了部分预算单位特殊急需项目的采购,影响了一些预算单位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制度和队伍的关系,政府采购队伍业务素质不高、专业人才匮乏仍突出,上海先后两次社会招聘,形成了招投标、概预算、机电设备、计算机、法律等方面较齐全的人才结构,但采购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很不平衡,总体上还处于一个较低的层面。

  如何实现100亿

  今年,上海市政府采购以实现采购金额100亿元为目标,以规范采购运作、完善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手段为重点,着重抓好三项工作:

  从制度、机构、管理、运作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上海的政府采购;以建立健全采购中心内部监督制约制度为重点,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形成各级政府采购中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廉洁高效;以上海政府采购网和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实现市和区县信息共享,提升网上办事能力,简化采购环节,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效率,体现规模效应。

  今后5年,上海的目标是按照“全面实施,规范创新,扩大规模,体现效益,促进改革”的指导思想,建立与世界级国际大都市相适应的政府采购制度,实现采购规模在2002年基础上翻两番的目标。为此,以后将突出以下5个方面建设:

  建设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形成完整的与国际惯例相适应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设以预算计划执行为重点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细化财政支出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形成完整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体系,形成有效的内外结合的制约机制;建设以质量、效率、服务为特色的政府采购运作体系。形成政府采购质量保证体系、运行调控机制以及简捷、透明、高效的运行模式;建设统一的以电子平台为主要手段的现代化政府采购市场体系,形成上海市政府采购大市场;建设专业化、资质化、高素质的政府采购人才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