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4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深圳市东进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东进”)获悉,23日英特尔与东进公司的著作权纠纷案首次庭审争议焦点锁定三大方面:原告(英特尔)著作权的权属问题、被告(东进)是否存在侵权行为问题、原告提出的赔偿依据问题。
东进代理律师北京立方律师事务所蒋洪义称,英特尔的首次软件著作权登记日期是2004年12月6日,仅早于本案立案时间14天。英特尔提供了美国版权署出示的版权登记证书,但其中显示,英特尔不是原著作权人,是书面转让来的,并没有提供转让协议,这一点相当关键。“原告律师在法庭上出示的最重要证据是一个录音资料,但它却是英特尔通过‘陷阱取证’方式获得。”蒋洪义随即向记者播放了该录音资料,其中表明:英特尔委托一个人让东进提供头文件,建议使用DBDK,重新开发新程序,东进一直都推荐新用户使用DBDK,这位冒充的用户软磨硬泡,最后东进售后技术人员不得已给他发了头文件。
对于索赔依据的问题,英特尔提出了一个猜测和估计的方法,认为东进是市场第二,“根据市场容量进行如此计算,这只是一种‘拍脑袋’计算方法。”蒋洪义表示,我国高科技产业刚刚起步,而跨国公司早已形成市场垄断,必然存在与其兼容对接的问题,本案只是刚开了一个头。“并不是所有兼容都非法,也不是都合法,有一个度的问题。在度内是合法,超过就非法,本案就是要解决这个度的问题。”蒋洪义说,该案背后是垄断问题,(国外公司)通过著作权保护达到了非法技术垄断,妨碍技术进步。目前,我国的《反垄断法》还没有出台,他希望立法部门注意高科技领域的垄断问题。
至记者发稿时,英特尔公司代理律师金杜律师事务所的瞿淼一直没有联系上,英特尔公司负责此事的公共经理刘婕也未给记者任何回复。不过,从英特尔的起诉状可以发现,英特尔提出了三个观点:一是东进为配合DN产品提供NADK的软件开发包,侵犯了英特尔的“511头文件”的权利,NADk利用了英特尔头文件的兼容信息,与英特尔产品兼容;二是未经许可复制和发行传播头文件;三是教唆和帮助用户越过用户与英特尔的协议许可范围来使用头文件。英特尔提出,东进应该立即销毁其拥有的全部NADK软件,并立即停止无论是通过信息网络或其他渠道进行的对NADK软件的开发、生产、复制、发行、营销、分发及传播。
目前,案件审理尚无进展。但东进显然不惧英特尔。该公司市场总监李素真表示,目前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没有受到影响,“我们(对胜诉)有信心。”今年1月初,英特尔的起诉曾使该公司很多大客户受到影响,现在已经消除。
业界观点
目前,在CTI(计算机与电话系统集成技术)市场竞争者分为三类:传统电信设备制造商,传统IT厂商和传统CTI厂商。英特尔属于传统IT厂商,2000年收购Dialogic进入CTI市场,目前该公司世界排名第一,而东进属传统CTI厂商,在中国国内市场份额增长很快,并已开始进入国际市场。英特尔和东进之争的实质是,不同类型厂商对新的通信领域的产业之争,争夺控制权。
“英特尔Dialogic是传统老大,但近来发展不顺,而其竞争对手NMS和国内的东进却春风得意。同时,CTI是英特尔很关注的一个领域,不希望放弃这个有巨大潜力的市场。”易观国际顾问事业部IT分析师王涛表示,CTI满足了通信用户的需求变化——由单一需求(语音通话)向包括多种增值应用在内的多样化需求转化,具有很大市场潜力,并推动了传统通信业的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