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出自《左传·僖公十四年》:“秦饥,使乞籴于晋,晋人弗与。庆郑曰:‘背施无亲,幸灾不仁,贪爱不祥,怒邻不义:四德皆失,何以守国?’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将安傅?’”。这说明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体制就不能存在的可能了。
前不久,常熟开关制造有限公司购买的143台戴尔PC机中,有53台显示器“字都看不清楚”,要求做退货处理。不想,戴尔当时的回答却是,“我们对于部分三星显示器给贵方造成的不便表示深切的道歉”。作为消费者,等待三星的答案吗?显然不对,买的是戴尔,产品上也都是DELL这个标识!
此事所暴露的问题却不得不令IT业进行反思:业界通行的OEM方式,一直以来因为品牌厂商和OEM厂商之间奉行某种约定俗成的规则而极大地推动许多品牌及业界的发展,戴尔此事做得像个耍赖的孩子,岂不是动摇了OEM的合作根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由此演绎了一个现代IT业的版本。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之OEM版
品牌厂商和OEM厂商 水火不容还是利益相亲?
记者到三星天津显示器工厂参观的时候,正赶上当时的液晶生产线在为某国际品牌PC机OEM液晶显示器。许多记者纷纷拍照,三星方面非常诚恳地说:“这个牵扯我们和厂商之间的关系,属于商业秘密。”记者们表示理解,也就收起了“家伙”。
虽然,某某产品由哪家厂商代工在业内往往多不是什么秘密,但是,厂商之间谁也不爱拿此大做文章。大家心里清楚,品牌厂商和OEM厂商是相互依存、共同繁荣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没有了代工厂商,绝大多数IT产品品牌会因为缺乏或根本没有生产能力而退出竞争舞台。
几年前,伦飞笔记本因为质量问题在互联网上被网友疯狂评论,伦飞在形象和经济上都受到了相当严重的损失;时至今日,当初那批机器是由谁来为伦飞OEM的,大家仍不清楚。
“即使出了问题会对品牌造成影响,品牌商也不能逃脱责任,更不能将皮球踢给OEM厂商。用‘唇齿相依’来形容OEM厂商与品牌商之间的关系是非常精准的。”北京台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浩说。
中关村某品牌机负责人说,品牌商和OEM厂商之间一般都会事先签定一些供货协议,其中包含了类似产品质量不能超过3%的损坏率等这样的条款,目的是事先规范OEM厂商的进货和生产行为。与此同时,品牌商应该在产品采购、质量掌控以及质量标准等方面多下功夫。由此,才能够尽可能地保证OEM厂商为品牌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率高。
但是,有产品出现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品牌厂商总是会承担着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的风险。“其实,问题很简单,”林浩说,“如果用户在购买了产品后出现质量问题,那么归根到底是品牌商没有在产品采购、质量把控以及质量标准方面考虑周全,所以,责任得由品牌商来承担。”
中关村某品牌机负责人也表示赞同,“出了问题,用户肯定找的是品牌商,用户购买的产品上贴的标签可是你品牌商的,而不是没有标签的OEM厂商的产品,所以,责任就得品牌商来负。在商言商,最简单的道理就是谁卖的,谁负责。要不,用户干嘛花那么多钱来买你品牌商的东西呢?用户何不干脆买个A家显示器,买个B家的光驱?坏了,用户自然去找配件厂商负责。”
明基负责人的表述则更为干脆,“在出了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突发事件之后,品牌商将责任推给OEM厂商这样的事情一般是不可能出现的。因为按照通常的规则,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都是由品牌厂商来统一提供的,而OEM厂商则要为品牌厂商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以及零配件的支持。即使有这样的情况也只出现在一些操作不够规范的小厂商身上。”
“如果是OEM厂商出了问题,那品牌商在与用户解决完问题后,品牌商可以让OEM厂商来承担损失,甚至,品牌商可以依据协议罚OEM厂商的款嘛。”几位被访者无一例外地都提到此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