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的王先生实在很气愤,2004年5月份购买了一部索爱T618,9月份手机出现黄屏现象,送修后,维修人员告知:“人为挤压导致液晶漏液,需收费修理。”
为此,王先生找了索爱总部,找了质检局,可是答复都一样。但王先生还是想不通,“给我下定论也得有依据啊!现在这样草草一句话打发我,我实在接受不了!”
投诉信原文如下:
2004年5月12日,我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中泉通讯广场购买索爱T618一部,并送给爱人,女同志的细心体贴自然会认真爱护。
今年9月的一天,前晚一切正常的情况下,我爱人突然发现该机屏幕出现两片黄斑,随后几分钟增加了很多。
于是几天后的周末,我们前往索爱指定的维修中心进行检测,工程师只看了一眼就断定是,“人为原因造成外力压迫,导致液晶屏漏夜”,不在保修范围,需交700元左右更换。并说,如不更换整个屏将很快无法使用。我当即提出异议,但他们说只要是手机漏夜,一定是人为原因!如不服,可找权威机构进行鉴定。
由于工作原因,12月9日,我决定向索爱北京客服讨说法,而该售服人员的说法是,各地维修中心是经过索爱授权的,其鉴定结果可以代表索爱的结果。
当我问及谁制定的漏夜必然属于人为因素,他答复我,需要看实际情况来分析,但北京客服与各地维修中心是平级,他们无权干涉。如果我有异议,可找当地质监部门复验。
看来也无法从这个渠道得到解决,于是我和新疆质量监督局取得联系,但答复是,无法进行手机类检测。
我又打电话给北京索爱,工作人员说只能自己和维修中心协商。
我再次与当地维修中心经理联系,该经理则再一次重复了人为因素的说法。但我质问:“认真保护都会这样,难道就不能说明其质量的不堪一击时”,该经理更加干脆的告诉我,“可以去消协,质监甚至法院寻求检测,到哪我们厂商都站得住理。如果能找到一个厂家承担责任的,他立即免费更换。”
投诉人要求:退货!
王博士观点:
类似投诉本站接到过不少,但有关“漏液是否一定是人为的”问题,始终纠缠不清。厂商说,这是行规,“有些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挤压了屏幕,造成损坏!”消费者则一脸困惑,“谁说是我自己搞坏的?挤压屏幕得多大的力?怎么可能在一点都没感觉的情况下就损坏了?”
客观地说,国家手机三包条例中没有对此情况进行说明,但是,“以理服人”是树品牌立口碑的根基,如果厂商能摆事实说道理,让用户心服口服地意识到“只有人为因素才能造成漏液现象的发生”,或许不久的将来,当用户的手机被判定为漏液时,会象今天看到自己的手机掉进水里一样接受“人为损坏”的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