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极网 12月10日消息(记者 冯大刚)12月10日,沪科案一审宣判第三天。今天下午,UT斯达康中国公司董事长吴鹰公开指责一审判决明显不公。随后,华为公司知识产权部部长宋柳平对记者逐条驳斥了吴鹰的指责,并表示,吴鹰和UT斯达康公司这样的言论是不负责任的,是对业界专家及普通百姓的一种误导。

  12月7日,沪科案一审判决公布:在判决书中,三名被告(华为前员工,现为UT斯达康员工)分别被判处两年到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这个结果非常非常出人意料,”吴鹰表示,“我们本来以为(判决)多少会有点儿公正性,结果却看不到任何公正性。”

  在随后进行的对华为公司副总裁、知识产权部部长宋柳平的采访中,宋表示,“公平不公平不应该他们来评论,他们也没有这个能力来作判断。”

  宋柳平解释说,本案最重要的物证是沪科出售的机型及华为的相关机型,但这两种机型均是UT斯达康公司无法合法取得的——合法购买则需要签订保密协议。此外,宋柳平认为,比较两者是否存在侵权最重要的是相关技术文档,而并非从外观就可比较。至于这些文档,则是华为的技术机密,UT斯达康公司不可能得到。

  针对吴鹰“深圳市保护本地企业利益”的论点,宋柳平表达了不同意见。他说本案早就超出了深圳市的范围,“对这个案子,公安部已经协调了两次。最重要的技术鉴定报告也是公安部直接委托做的,该鉴定结果跟深圳市检察院委托技术机构作的结论完全一致。”

  那么,华为是否认为本案一审判决是公正的呢?“肯定是公正的啊,这么多严格的司法程序,能够保证最终判决的公正。”宋柳平说,“据我了解,本案的检察、审判人员都特别特别谨慎,没有明确的证据他们不会下出结论。”

  至于“干涉司法公正”的这顶帽子,华为也立刻还给了UT斯达康。“干涉司法公正的其实不是华为,干涉更多的是其他人。”宋柳平说,“检察人员到杭州去传讯涉案人员,居然找不到人,有两个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至今没有抓获。UT斯达康公司说他们请假回家了,但警方到其老家也未找到。”

  宋柳平最后表示,“关键的是基本事实,那就是这几个人侵犯了华为的商业秘密,其他的一些话都是炒作。”“华为是一家企业,不论大企业小企业都应该严格按照法律办事。既然本案已经走上了司法程序,就应该依照事实和法律走下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