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无锡多媒体有限公司和东强(无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自己的律师在北京就其在美国指控3C DVD专利联盟(3C联盟)违规事宜做出说明之后,3C联盟的重要成员飞利浦也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飞利浦称,他们正积极在美国进行应诉,控方所指控的理由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并请求中国媒体对此做出客观公正的报道。
飞利浦积极应诉
无锡多媒体有限公司和东强(无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起诉3C联盟的重要依据是:3C联盟(后来LG加入成为4C,这里出于习惯仍然称呼为3C联盟)利用专利池操纵DVD播放机的价格,以此来垄断市场,这违反了美国的反垄断法《谢尔曼法》。两家中国公司委托的律师安顿·汉多尔声称,他们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他们可以提供足够的证据。
在1月31日之前,如果飞利浦等3C联盟还没有回应的话,美国加州联邦地方法院就可以判决3C联盟败诉。1月20日飞利浦在中国发表声明称,他们正在积极应诉,并补充说该案件最初在2004年9月就已经立案,鉴于本案尚处于审理当中,作为当事人之一的飞利浦不愿意做过多的评论。
但是,对于控方提出的诉讼理由以及其他媒体方面的报道,飞利浦还是做出了书面声明。声明中说:“目前媒体多篇报道援引了原告的美国辩护律师安顿·汉多尔先生的话,我们发现不少与事实不符的不确定之处和错误的推论,因此有必要予以澄清。”
飞利浦(中国)电子集团品牌管理及管理传讯部高级经理唐少瑰女士对记者说:“很多媒体都是引用了安顿·汉多尔先生的一家之言,并没有飞利浦等3C成员的声音,媒体报道多少有点偏颇。”
“其实,原告方最初起诉3C联盟的时候,美国南加州法院并没有受理,后来他们修改了起诉书才得以法院受理。飞利浦等3C成员会按照美国的法律程序,积极准备材料进行应诉。”唐少瑰女士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