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拓新的收入来源,21cn、263.net、163.net、sina等各大网站相继推出了收费电子邮箱业务,力求改变长期以来在网民中业已形成的免费概念,并力图在这个“新”的领域里切得一块令公司和股东们满意的蛋糕。既然收了费,自然就应该与免费邮箱有不同之处。网络公司的说法是,“稳定可靠、安全高速、独立带宽、双机热备份……”。乍一看来,这些优点的确是吸引人。但仔细一琢磨,我们网民掏钱买收费邮箱,不能光看广告上宣传的这些好处,这并不是承诺。我们还得仔细看看网络公司在收费的同时,在服务协议里给了用户什么承诺。

    相似的话语,不同的承诺?

    比较那些既开设了收费邮箱,又有免费邮箱的网站的邮箱服务协议。我们可以发现,两者的条款是如此的相似。以263.net为例,除了有关邮箱大小,附件容量和收费的一些规定外,免费邮箱和收费的“263在线专递信箱”的服务条款几乎一模一样,连对“有限责任”的规定也是只字未改。唯一例外的是比较关键的“有关服务担保”条款“不同”。免费邮箱规定,“用户明确同意在使用263在线免费电子邮件服务时由用户个人承担风险。263在线明确表示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263在线努力完善和提升免费电子邮件服务”;而收费邮箱则规定,“263在线会努力完善和提升专递信箱服务,对系统的稳定性、防灾害性、用户信息的安全性、快速性等方面做最大努力。但对硬件、软件本身固有的瑕疵却无法保证,只能敦促产品提供商尽快解决”。

    仔细分析这两个条款,我们会发现两类用户得到的承诺实在是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区别。免费邮箱也承诺了“努力完善和提升免费电子邮件服务”,收费邮箱只是对这句话进行了具体的解释,即这些改进将体现在那些方面,但对硬件、软件本身固有的瑕疵却无法保证。试问,有多少邮箱问题会不是因为硬件、软件问题引起的?

     因此,再联系两者相同的“有限责任”条款来看,在法律上,收费邮箱并没有给其用户与免费邮箱用户不同的承诺。

    其他提供收费邮箱的网站也与263.net的情况大同小异,在“服务担保”和“有限责任”的条款上虽然字面上有些差异,但实质上却是一样。例外的是新浪收费邮箱现在并未制订专用的服务协议,继续沿用原来免费邮箱所使用的“新浪网北京站服务条款”,其在法律上对用户的承诺自然更是一样。

    长期以来,广大邮箱用户在申请、使用电子信箱的时候形成了不看服务协议的习惯,在收费邮箱时代,为了明白的知道自己付费后能得到什么权利和承诺,在选择与购买之前,我们有必要仔细读读邮箱服务提供商制订的服务协议了!

    种种不公平的条款

    用户(消费者)支付费用,收费邮箱提供商向用户提供电子邮箱服务。这是一种标准的民事法律关系,它建立在双方签订的民事合同的基础上,也即网络公司制订的收费邮箱服务协议(条款)。由于这种服务协议由网络公司事先制订,适用于不特定的用户,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时候(即用户点击“我同意”的时候)并没有与用户协商,因此这种协议(条款)属于合同法上的格式合同(条款)。

    格式合同往往是处于经济上优势的一方,如公司、企业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而制订的有利于自己的合同。用户或消费者没有被给予协商的权利,只能同意或者不同意。因而,这种合同往往是不利于用户或消费者的。为了克服这种弊端,《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第41条规定,“对格式合同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经过仔细阅读各收费邮箱的服务协议,我们可以发现,各网络公司为了降低自己的经营风险,在收费邮箱的服务协议中制订了种种有利于自己,对用户不公平的条款。

    例如有的规定,“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不负责任”,“不可抗力因素和第三者责任导致的损害,不承担责任”,“因公司过错原因导致的用户损害,公司将提供赔偿,赔偿额不超过用户已付的当月服务费用;如因公司的合作伙伴过错造成公司不能提供以上正常的附加服务,公司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和合作伙伴联系协调,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服务”。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的是严格责任原则,即发生违反合同的情况下,除非违约方能够证明违约是由于不可抗力或对方的过错等法定情形造成的,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上述格式免责条款不适当的减轻甚至免除了网络公司的责任,对用户十分不公平,其法律效力是大有疑问的。

    有的即使约定“因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原因导致的用户损害,公司将提供赔偿”。但是却规定“赔偿额不超过用户已付的当月服务费用”,从而免除对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用户损失的侵权责任。这种做法颇似传统邮政部门不断被人诟病的垄断作风--即不管丢失的邮件的价值和因此造成的损失,一律只赔偿邮寄费用。前面已经说到,这种不适当的免除自己责任的格式条款,其法律效力是十分可疑的,而且损害了作为消费者的邮箱用户的正当权利。一旦发生诉讼,这种条款很可能不会得到法官的支持。

    在现代市场经济下,收费邮箱的开设作为一种经营行为,是无可厚非的。但是用户们付钱之后,却发现自己得不到应有权利和保障。我们不禁要问:收费邮箱,你到底承诺了什么?

(本文资料均来自各网站公开之邮箱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