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8月29日。
国家版权局、国家计委、财政部以及信息产业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政府部门应带头使用正版软件的通知》。
4个月后,北京市政府软件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正版软件采购,它是中国政府在加入WTO后首次进行大规模的正版软件采购,在通常预算的基础上追加了大量专项资金,购得软件将在北京市67个直属机关内部使用。采购采取邀请招标方式,共采购操作系统红旗Linux 2801套,办公系统金山WPS Office 11443套以及金山、江民、瑞星三家公司杀毒软件13169套。仅办公系统及部分杀毒软件价值就达1500万元以上。
两个世纪前,马克思曾指出:“100%的利润就可以让人铤而走险,300%的暴利可让人践踏世间一切法律。”
这是很多人做盗版的原因。
在中关村的小贩们那里,一张Office 2003中文专业版盗版光盘只要7块钱,而微软Office 2003中文专业版目前在连邦的报价是3800元。
3793元是很多人用盗版的原因。
尽管长期以来维护知识产权反对盗版的声音一直不断,但是无论软件领域,还是其他文化产品领域,盗版问题从来没有被解决过,从无间断,可谓“无间盗”。
企业:一声叹息
1999年3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美国微软公司诉北京亚都科技集团侵犯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
原告方微软在起诉中称,1998年11月17日,微软公司授权代理人中联知识产权调查中心在北京亚都科技集团办公场所的电脑上发现了未经许可、通过盗版光盘擅自复制并使用的由微软公司开发并享有著作权的计算机软件产品。
微软请求法院判令北京亚都科技集团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因其侵权行为给微软公司造成的市场损失计人民币150万元;承担微软公司为制止其侵权行为而支付的调查、取证费用;承担本案的有关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8个月后,微软败诉。微软发表声明称,“对此十分失望”。
盗版不仅让微软失望,中国的通用软件厂商也深受其苦。
从1988年WPS问世,到1993年,金山WPS办公软件几乎一统江湖。可是,很多年以后,金山总裁雷军在公开场合解释:“你知道所有的人都在用,但是你收不到钱——因为盗版。”
10年后,2003年,金山宣布正式进军网络游戏。
2004年2月25日,在“技术立业、决胜网游——金山公司2004新架构新战略发布会”上,雷军对媒体说:“过去金山的10多年历史应该被抹掉,我们就是只办了两三年的公司,谁让我们把‘庄稼’种在‘盐碱地’了!”
“做全方位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不但能摆脱传统软件被困扰多年的盗版问题,也让我们不再像唐吉诃德般,别人表面为你叫好,背后却觉得你可怜。”
“我们要告别传统软件业的苦大仇深,在新产业中寻找成功者的快乐。”
用户:“窃书不为偷”?
盗版繁荣是因为有巨大的市场。
用户怎么想?
排除诸如民族感情、国家意志等其他因素,单从市场理论上讲,两种商品性能相似但价格悬殊,消费者只会选择价格低的。我们搜索了不同网站有关盗版与正版的BBS,调查了144名网友对盗版与正版的选择动向。
调查结果是,只有3名网友支持购买正版。
以下是“上榜率”较高的购买盗版的原因,“原汁原味”。
TOP 1: 电脑应用能在中国普及,盗版软件功不可没。打击盗版,会让DVD、电脑销量下降。
TOP 2: 人的本性都是向往自由,知识融入经济之中必然带来冲突。就目前的状况,我们应该保持的态度是享受盗版,尊重知识。
TOP 3:用盗版其实不是用户自己决定的,而是那些做正版软件的人决定的。看看正版软件的升级,所谓的不同版本其实是一个个“残次品”。他们把这个“残次品”,先卖一次,然后更正一点,再卖一次,一次又一次,用户买的全部都是“残次品”,而软件的功能很长时间内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改善。
TOP 4:支持盗版,反对垄断。
TOP 5:盗版是正版的荣耀,没有盗版的软件是可怜的。
而支持正版的用户也各有说法。
一位网友认为,大家应当提倡正版,逐步打击盗版软件,尤其是鼓励中国的程序员们开发自己的软件,不管谁给我们扣上盗版的词语,我们都应该不屑一顾。软件的发展除了个人用户收益,也会给国家带来大量税收。
另外一名网友分析,“想想硬件,英特尔再牛,也不敢漫天要价,因为有AMD存在,说到底不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而是竞争问题。而盗版是打击竞争的,因为盗版存在,没有任何一个产品可以对微软构成威胁。微软预计盗版率的存在,设置一个高价格进一步提高盗版率,类似于逆向选择。”
手段:永无间断
成本低廉的光盘为盗版提供了广阔的消费市场,而现在,互联网开始也开始承担这一角色。
互联网宽带的普及为盗版软件提供了新的温床。粗略统计,如果是512kg的宽带下载10M的文件只要十几分钟,对于用户来说下载一个软件相当容易。
某些下载站点里各种软件应有尽有,连盗版率相对而言最少的杀毒软件都名列其中。互联网为盗版创造了新的流通方式。当互联网为软件企业提供了新的升级方式时,盗版高手们“跟上时代”,高效率地开发出“杀毒软件升级算号器”,这个可以让盗版软件像正版一样免费升级的“算号器”基本上涵盖了国内金山、瑞星、江民等主流杀毒软件 企业的产品,而且,基本上一算一个准。
论战:是非自无公论
以微软告亚都案为导火索,法律界、IT业界和社会公众开展了一场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大论战。
而后,2002年元旦,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实施则使论战达到高潮,这个条例被视做“超世界水平保护”。
上海大学知识产权系主任寿步教授指出,世界范围内软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有“三个台阶”。
“第一台阶”是并不将软件侵权的最终界限延伸到任何最终用户。WTO的《知识产权协议》就属于“第一台阶”。在一些发达国家如日本,将软件侵权的最终界限延伸到部分最终用户,这是“第二台阶”。如区分是营利性使用还是非营利性使用,是商业目的使用还是非商业目的使用等等。“第三台阶”是中国的“超世界水平保护”论者所提出的,就是将软件侵权的最终界限延伸到所有最终用户。
2002年2月初,论战文集《入世后中国首次立法论战——我呼吁》公开出版。在同年3月份召开的“两会”上,31名全国人大代表的联名议案和17名全国政协委员的联名提案分别提交两会,要求修改新软件条例。
论战旗帜鲜明地进行着,“合理保护论”代表方兴东要强调的是,保护知识产权与鼓励知识共享之间的平衡。而其反对方“超世界水平论”代表之一学者薛兆丰打了一个比喻,街上有一辆奔驰车,发动机的基本原理是共享的,但是你不能因此而要求共享这辆奔驰车。
2004年“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时,这场争论还在继续,
还有另外一种声音。
在大洋彼岸,被《商业周刊》列为“互联网最具影响力的25人”的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伦斯·莱斯格(Lawrence Lessig)在《自由文化》中说:“我们应当提醒自己,在美利坚合众国建国后的100年中,美国并没有尊重外国的版权。
“那些以一片拷贝50美分的价格获取美国出产的CD的中国人,并不是那些愿意以一片15美元的价格购买美国CD的人。所以,没有谁少得了他们本应该得到的钱。”
而中国国内一部分人对这个似乎有些袒护中国的言论并不买账,与此针锋相对的评论是,“盗版就盗版,别在盗版的时候打着‘劫富济贫’的旗号。”
IT评论家、《计算机世界》报社记者高丽华则指出,与其从道德上指责跨国公司的“卑鄙”,不如从策略上学习人家的“智慧”,毕竟,把知识产权当做克制对手的“法术”使用并没有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