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国家版权局的邀请,商业软件联盟(BSA)总裁兼首席行政官罗伯特·W·霍利曼先生(Mr. Robert Holleyman)于6月17日到18日再次来华访问。本次访华期间,罗伯特先生拜会了国务院领导,并同我国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的有关领导、业内人士,以及媒体界的代表讨论了当前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软件知识产权领域的热点问题。

    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上盗版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通过互联网下载的盗版软件正在成为软件开发商面临的共同问题。这成为罗伯特先生此行同各界朋友探讨最多的话题。

    据罗伯特先生介绍,目前全球有几百万个站点销售或传播盗版软件,或是向消费者提供名为正版、实为盗版的软件。如果不及时遏止,互联网上盗版对软件企业造成的损失将超过包括终端用户盗版在内的其它所有形式的盗版。业内专家估计,通过互联网的盗版和其他各种形式的盗版给软件版权拥有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全球范围内每年接近110亿美元。

    罗伯特先生表示,虽然通过互联网的软件盗版目前只占软件业每年因盗版所造成损失的一小部分,盗版的大部分仍然在于组织,例如企业运行没有获得授权的软件,但在未来的几年中,互联网上的盗版将是商业软件开发商所面临的更大的问题。他相信,到2005年,三分之二的软件将会通过互联网发行。

    目前猖獗的网上盗版现象已引起了软件业界和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了更为有效地遏制网上盗版行为,许多业内人士也呼吁,消费者必须认识到网上存在大量盗版软件,并且在因特网上购买软件时应多加小心。有时候消费者没有收到他们所购买的软件,有时候消费者收到的是有严重缺陷的压缩光盘或是从网上下载的带病毒的软件,因而无法正常安装和使用。特别重要的是,如果消费者使用盗版软件,他们就无法享受正版软件使用者所享有的售后服务,产品质量保证和升级。

    罗伯特先生对中国政府在软件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所取得的巨大进步表示十分钦佩。他说,中国政府在2000年颁布了《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通过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中国软件业的发展;而去年新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出台更明确规定,追究使用盗版产品的企业和机构的法律责任。这对引导广大的用户使用正版软件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