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9时获悉,盗用他人ADSL账号,然后购买游戏会员卡进行倒卖的张某,被西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

  经法院查明,2004年3月以来,张某伙同周川(在逃)在家中,先由周川通过互联网窃取中国网通集团北京市通信公司一批客户ADSL账号,购置了大量北京联众电脑技术公司的游戏会员卡。之后,张某负责在网上发布消息,将非法购置的“联众”会员卡大肆倒卖,从中牟利4000余元。造成ADSL的实际用户北京市民族文化宫财务处、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中里牛先生等20余家单位和个人经济损失7000余元。

  法院认为,张某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非法购买北京联众电脑公司的会员卡等具有实际价值的网络产品,造成他人电信资费受到较大损失,扰乱了电信市场管理秩序,已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