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极网12月29日消息(记者 宋保强)今天上午,历时6个月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郑成思等7位专家状告北京书生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书生公司)侵犯著作权一案一审审结,海淀法院判决书生公司侵犯了郑成思等专家的著作权,须登报致歉并赔偿7位专家5万元。
书生公司当庭提出上诉,并表示撤销相关公证的事宜已经进入了法定程序。书生公司称,如果公证最终被撤销的话,即使二审维持原判,鉴于法院的判决完全是依据该公证作出的,那法院也势必要改判。
“我们对法院依然采信对方漏洞百出的证据表示遗憾,任何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能看出证据是用拙劣的手法伪造的,权威媒体也揭露了对方伪造证据的行为。但法院依然采用这样的证据否定了我方出具的大量证据,这是我们无法接受的。”书生公司董事长王东临在一审判决后表示,“一切的原因就在于对方当事人的特殊身份,如果他们不是法学家的话,本案绝对不会是这样的结果。尽管如此,法院在此案中对社会进步和产业发展有所考虑、对我们保护版权的各种努力有一定认可,这还是值得肯定的。”
同时,书生公司起诉郑成思侵犯书生公司著作权案也将于2005年1月17日在海淀区人民法院继续开庭审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