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预计,苏宁电器今年每股收益将不低于1.5元

  昨晚8点,内地股市的“第一高价股”苏宁电器公布了公司董事会刚刚讨论通过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方案,苏宁电器的非流通股股东将为其获得股份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2.5股。同时,公司前两大股东张近东和江苏苏宁电器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将对所持股份的禁售期延长至24个月,而且禁售期满后减持价格不低于50元。此外,在方案通过后的两个月内如苏宁电器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25.80元,前两大股东还承诺将增持不超过500万股。

  据苏宁电器保荐机构长江巴黎百富勤负责人介绍,此次方案中的对价水平的测算依据是以在香港上市的国内同类公司的动态市盈率(20倍左右)作为参照,结合公司盈利状况估计全流通状态下的合理市价,再根据合理市价与股权分置改革前流通股股东平均持股成本之间的差额确定对价。根据公司管理层的预计,苏宁电器2005年的每股收益将不低于1.5元,由此可以测算出苏宁电器在全流通状态下的合理市价为每股30元。有关机构以2005年6月17日为基准日,向前追溯至2005年3月8日止,此间苏宁电器流通股累计换手率为100%,流通股股东的平均除权后持股成本约为31元。由此计算出在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0.33股的对价时,流通股股东的利益不因股权分置改革而受到损失。因此这次实际支付的10送2.5股还将使原流通股股东所持股票市值将获得20.97%的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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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称不能以送股多少比优劣

  新华社南京7月3日电 7月3日晚,苏宁电器保荐机构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应根据每个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不应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简单地以送股数量的多少来比较方案的优劣。

  总经理李绪富表示,苏宁电器是参照香港上市的国内同类公司的动态市盈率(20倍左右),结合公司盈利状况估计全流通状态下的合理市价,再根据合理市价与股权分置改革前流通股股东平均持股成本之间的差额确定对价。根据公司管理层的预计,苏宁电器2005年的每股收益将不低于1.5元,由此可以测算出苏宁电器在全流通状态下的合理市价为每股30元。以2005年6月17日为基准日,向前追溯至2005年3月8日止,苏宁电器股票复权后的累计成交量为2500万股,即累计换手率为100%,此间流通股股东的平均持股成本约为62元,除权后约为31元。由此计算出非流通股股东应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支付0.33股的对价。为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苏宁电器非流通股股东最终确定了向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支付2.5股的对价水平。

  李绪富表示,考虑到股权分置改革对于市场是一个新情况,为了尽可能降低投资者的风险,苏宁电器在确定对价水平时,已经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根据对价测算的结果,非流通股股东应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是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付0.33股,而实际获付的是2.5股。此外,在与投资者沟通的过程中,很多投资者担心股权分置解决后,非流通股股东减持可能对股价造成冲击,为了稳定市场的预期,在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承诺中,除了政策规定的内容外,又延长了禁售期,同时在禁售期满后,又对减持设定了较高的价格限制;另一方面,当市场价格在短期内出现较大幅度下跌导致流通股市值低于股权分置改革前的水平时,非流通股股东将通过增持股票来稳定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