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受业界关注的海尔智能防盗手机侵权案7月底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结束后,原告解文武先生已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这位民间专利所有人向记者表示,一中院未中止审理本案从时间上对发明人有利,而且判决书制作的很认真,认定了海尔防盗手机的大部分技术特征和原告专利等同的基本事实,但对海尔变劣的技术特征采用禁止反悔原则他很不满意,已上诉北京高院要将维权行动进行到底。
由于发现海尔智能防盗手机信鸽3100侵犯了自己发明的"手机自动隐形拨号报失的实现方法"专利权,经大半年时间交涉无果后,2005年3月,解文武一纸诉状将海尔通信公司告上了法庭,同时当作第二被告的还有销售信鸽3100手机的北京大中电器。
6月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一中院用禁止反悔原则做出判决,驳回原告解文武的诉讼请求。
一中院认为,根据解文武在专利审批阶段的书面陈述,其明确将非法用户不能正常使用的情形排除在专利保护的范围之外,并且在该种情形下才获得了专利权。而在侵权诉讼中,解文武的主张是对其在专利审批阶段陈述的反悔,法庭不允许。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解文武感到一审未能就禁止反悔原则给他陈述意见的机会,解文武当场签字表示不服并要上诉。
解文武认为一审判决中适用禁止反悔原则不符合《北京高院关于专利侵权判定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5条所规定的条件,本案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实属不当,特提起上诉,希望二审法院能够改判并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解文武的上诉状已经递交给了一中院,将由一中院在接到上诉状45天内移送北京市高院,高院再做审判的具体时间未定。
解文武表示自己坚信海尔3100"智能防盗"使用的防盗技术是对自己发明专利的刻意变劣实施,要坚决的将维权行动进行到底。解先生老家在安徽宿州,现在,为了打官司不断的在宿州和北京之间奔波。
据悉,在一中院审理过程中,原打算不请律师自我辩护的解文武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北大法学博士魏衍亮先生的免费出庭代理。至于二审开庭魏先生是否还能出庭辩护,现在不得而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