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Byte 综合消息】据国家计委官员透露,国家经贸委、计委、国家工商局等部门正共同制订该法案,相信《反垄断法》颁布施行已为期不远。
中国实际早于87年就开始准备草拟《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9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施行,但《反垄断法》在多方考虑下,至今仍未出台。这不仅造成企业联手限价行为不断发生,也使许多徒有市场垄断地位,但并无盈利能力的国有企业,缺乏市场竞争观念,迟迟无法提升企业的实力。
中国专家指出,目前中国的市场垄断行为大约有三种,包括行业垄断、行政性垄断(如邮政、铁路等)和经济性垄断(如价格联盟、行业自律价等)。其中,行政性垄断是最普遍、最突出的垄断行为,这是中国长期计划经济所带来的后遗症。由于行政性垄断行为短期内在中国不可能完全消失,因此,使《反垄断法》的制订和施行出现根本性障碍。
国家计委官员指出,该法有一个根本原则,就是禁止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而不禁止垄断状态本身,即只要企业透过自身的竞争能力,取得垄断地位,但又不滥用垄断地位,法律就不会去干预它,这是绝大多数国家通行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