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BSA 和
SPA 报 告,1997 年 被 安 装 的 新 商 业 软 件 中 有 40% 是 盗 版 软 件, 总 价 值 高 达
114 亿 美 元。 上 述 数 字 涵 盖 26 类 商 业 软 件。 据 估 计, 因 盗 版 教 育 和 娱 乐 软 件 而 造 成 的 损 失 可 能 更 多。

因 盗 版 而 损 失 最 多 的 是 美 国, 为 27 亿 美 元, 其 次 是 中 国, 为 14 亿 美 元。 越 南 以
98% 的 盗 版 率 高 居 亚 洲 榜 首。

东 欧 仍 以 77% 的 盗 版 率( 新 软 件) 高 居 地 区 盗 版 之 首, 但 较 96 年 已 下 降 了 3%。 中 东 及 非 洲 以
65% 位 居 第 二。

对 此 SPA 总 裁 提 出 修 改
WIPO 版 权 协 定, 要 求 对 盗 版 软 件 工 具 收 取 赔 偿 费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