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刘世辉)昨天,乐凯胶片(600135)发布公告称,10月底宣布的柯达入股方案已于2003年12月25日获得国资委通过。国资委同意乐凯胶片的控股股东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将分两步向柯达(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转让13%及7%的乐凯胶片国有股。
由于此前“柯达一亿美元取得乐凯胶片20%股权”的消息已于10月底公布,国资委
主任李荣融甚至亲自出席了双方的签约仪式,因此本次获得国资委通过显得波澜不惊。但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公告首次披露了乐凯集团第二次转让7%股权的具体时间,即“2006年4月前择机将相当于目前2394万股国有法人股的股份转让给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择机”措辞暗藏“玄机”
业内分析人士认为,上述描述中“择机”一词的使用显得尤为不同寻常。由于乐凯首次披露与柯达合作时并没有提到“两步走”,那么,后来为什么要分两步走?第二步的最后时限为什么选择在两年半后的2006年4月?昨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为记者解开了其中的“玄机”。
据该人士介绍,最开始乐凯与柯达谈合作时确实没打算分两步走,20%的股份是柯达能够接受的最低数量,因为按照国际惯例,少于20%的股份将对柯达享受股东权益带来不利影响。但如果乐凯集团转让自己持有的乐凯胶片20%股份的话,乐凯集团最终将持有乐凯胶片43.16%,虽仍为第一大股东,但将丧失绝对控股地位。柯达之所以放弃控股要求,“不惜血本”为乐凯输血的原因也是这一点。
乐凯控股地位异常微妙
尽管柯达承诺不继续吸纳乐凯的流通股股份,但毕竟只是承诺。由于感光材料业属于国家重点控制的行业,国家放弃控股股东地位将面临“一系列政策限制”。而且,对于国内感光材料业硕果仅存的乐凯来说,一下子丧失掉国家控股也“不符合国家利益”。因此,一次转让20%股份的方案在国资委审批时“卡了壳”。
于是,后来才仓促出现了“两步走”的方案,即乐凯集团先转让13%股份,再转让7%股份。那为什么是13%呢?因为即使转让这个13%,乐凯集团仍持有乐凯胶片股份的50.16%,保住了绝对控股的地位。也正是由于更改方案,业界质疑“柯达出资缩水”的声音曾一度不绝于耳,后来乐凯胶片还被迫发布一个澄清公告来解释。
至于那个需要“择机”转让的7%股权,该人士认为,短期内转让的可能性基本为“零”,很可能将“拖”到两年半后的2006年4月。“除非这期间国家有关政策出现松动或者出现其他一些重大变化,否则乐凯集团不太可能放弃绝对控股地位。”
不过,该人士对7%股权的最终转让持乐观态度,“宪法都要修改了,说不定哪天政策壁垒就会烟消云散。而且,有两年半的缓冲期,该解决的问题也该都解决了。”该人士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