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图通过国家标准争取市场主动,甚至通过推行国家标准参与世界市场,正在成为信息产业发展的倾向。任何国家都需要技术标准管理,然而,如果管理不当,则很可能适得其反。WAPI国家标准是一个教训,而正在进行中的“国家Linux标准方案”很可能又成为一个教训。笔者就此为例做些探讨。

  为了用Linux系统来消除微软公司对中国软件市场大部的控制,在第二届东北亚OSS推进论坛上,中方代表提出了“国家Linux标准方案”,说:“不可能等待别人来解决中文文字代码技术等标准化问题,中国正在制定自己的中文Linux标准。由于中日韩在文字代码技术等标准化问题上存在一致性,中国也希望日本和韩国能够支持和利用中方的标准。”然而,这个论坛却发生了“中国推国家Linux标准方案,日韩持观望态度”的局面。对这个事件,西方信息技术产业界及媒体十分关注,不但做了广泛深入报道,而且,从各个角度分析了中国政府确立国家标准的工作过程、提醒他们的政府和企业注意中国是否履行它对世界贸易组织所做的承诺。

  推行Linux系统的中日韩统一区域的“国家Linux标准”出现拉锯局面,并非偶然。笔者认为,要正确地理解“国家标准”和遵守相关法规,要实事求是地发展中文Linux,否则,不但难以用中文Linux打破微软公司对中国市场的控制,而且,正如业内专家所说,还会给自己带来更多更大的被动。

  中文“国家Linux标准”的专利风险

  国家标准是法规的一部分,因此,除了技术可能和可行性之外,制定国家标准还必须考虑法律上的可能和可行性。国家标准属于公共知识产权,而一个公开技术内容的产品,并非意味着该产品的产权就成为公共知识产权。Linux公开技术内容,并非意味着它的产权就成为公共知识产权。这样的例子,以前也发生过。

  早在上个世纪1970年代末期和1980年代初期,IBM公司开始推广个人计算机的时候,就公开了它的操作系统PC-DOS的技术内容,以“技术参考”手册(Technical Reference)的方式公开发行。“技术参考”手册包括每一部分硬件功能和相关软件程序设计的说明,其中包括对核心部分“中央处理器”(CPU)的电路和程序设计的说明。“技术参考”手册的装订规模很大,其对象是专业读者、而不是一般用户,因而是单独发行的。

  操作系统PC-DOS及其“技术参考”的技术内容是公开的,但它的知识产权依然是IBM公司的私有产权。按照美国法律规定,国家标准属于公共产权,没有专利;为保障国家标准的公共性质,有私人专利成分的技术都难以成为国家标准。正因为如此,尽管IBM个人计算机及其操作系统是当时的事实标准,所有相关产品都要遵循它的规则和必须跟它兼容,甚至美国政府和国际标准组织的相关标准制定都以它为技术参考,但是,就法律意义而言,PC-DOS及其“技术参考”始终没有成为美国的“国家标准”,更没有成为国际区域或全球市场的官方标准。

  到了PC-DOS的3.xx版本,IBM公司完成了操作系统业务向微软公司的转移。按照美国版权法等法规规定,私人知识产权拥有者可自行决定如何发行产权内容。享受这个权利,微软公司停止了IBM公司的发行方法,不再公开技术内容,更没有“技术参考”手册。当时,单机操作是市场主流,普遍关注的问题是计算机普及、而不是技术内容开放共享,因而,市场接纳了微软公司变开放共享为封闭发展的做法。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互联网成为计算机市场的主流,技术公开和开放共享成为普遍关注的问题。Linux的出现,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个具体答案,因而能迅速地被世界市场所接受。可以说,Linux的发行方式,是回归到当初IBM公司公开技术内容和开放共享的发行方式。跟IBM公司的PC-DOS及其“技术参考”手册一样,Linux发行采取公开技术内容的方式,并非意味着它的产权就成为公共知识产权。

  如前所述,国家标准是公共知识产权,不能为个人或企业所拥有。某个技术、某个专利或技术产品规格要成为国家标准,就必须消除所有的私人产权因素。目前通用世界市场的AES数据加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就是如此。在投标的时候,AES加密算法的发明人公开和明确声明:根据国家标准制定法和知识产权保护法的规定,他们的发明的所有技术内容都没有做任何专利申请、自己也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专利所有权;不管他们的投标结果如何,他们都将永远放弃对该技术所有内容的任何形式的专利所有权。有了这个法律基础,AES才被接纳为国家标准考核评估的对象之一;如果没有这个法律基础,他们的投标申请就会被拒绝,当然,也就不可能成为公共知识产权的国家标准。

  到目前为止,Linux的发明人明确声明,他拥有该发明的知识产权,享有原始发明所有技术内容的私人产权。很明显,在这种产权所有的条件下,Linux没有成为国家标准的法律基础;美国等发达国家的许多企业早已开始使用和继续推行Linux,但他们的政府没有把Linux作为国家标准推行,其根本考虑就是Linux包括私人专利权。

  今年春天,德国慕尼黑市政府决定抛弃微软系统和转向Linux,为此向美国IBM公司等提出了设备订单。本来,这是一个信号,预示了整个欧盟成员国政府都可能转向Linux。然而,由于SCO公司就专利问题对Linux厂商提出侵权诉讼,给相关公司和用户带来了专利风险;据调查,侵权包括200多个款项,其中20多个可能涉及微软公司专利,也就是说,如果微软公司加入诉讼,Linux相关公司和用户所面临的专利风险就会变得更大和更复杂。为了避免专利风险,慕尼黑市政府决定暂缓Linux订单。不管这起诉讼案件结局如何,“专利风险”已经成为全球普及LINUX所面临的挑战。长期看,这个风险挑战是好事;短期内,这是个不得不面对和需要克服的障碍,为此,IBM等公司提出了保护措施,减少或避免客户因Linux专利风险而蒙受损失。

  就中国方面看,至今似乎还没有足够明确的产权有公共产权和私有产权之分的认识,更没有专利风险管理的意识和相关工作系统。中国有关机构可以一再对自己增码的中文Linux声明“自主产权”,但归根结底,那个声明没有法律基础,一旦追究起来,那个声明就成为无效声明,甚至可能被作为侵权对待。没有法律基础,是日韩两国对所谓“中国推国家Linux标准方案”持观望态度的原因之一。日韩的观望态度反映了国际市场对中国市场的法制建设的观望态度:中国的国家标准等公共知识产权项目的建立,有没有坚实可靠的法律基础?是否要求该技术提供者完全放弃私人产权?如果没有,那就是个法律方面的大漏洞,就难以让国际市场对中国的标准推行建立起足够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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