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30日对顾雏军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为顾雏军的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挪用资金罪三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80万元。除被告人曾俊洪被宣告无罪外,同案其余7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至1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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