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信垄断坚冰的融化,电信市场逐步走向广阔、开放的全新格局,电信虚拟运营商也悄然浮出水面。近日,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张春江表示,我国将放松增值电信市场准入,鼓励中小企业在这一领域大展身手。这表明我国电信服务商品化、人本化和市场需求多元化将是大势所趋。
目前,我国电信改革正向纵深方向发展,基础电信领域已形成电信、移动、联通、吉通、铁通、网通、卫通"七雄争霸"的局面。然而,一个成熟的电信市场,不仅仅是由几家基础电信运营商构成,还需要更多的虚拟运营商的补充。
纵观国内电信市场,七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而在“入世”后,电信业的竞争将更加激烈与残酷。在汹涌而来的竞争压力面前,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如何建立自己的竞争优势。通信理论上的“大数原理”和“规模经济性原理”告诉我们,电信企业规模越大、规模效益越大,其竞争力就越强。因此,基础电信企业势必急剧扩大用户规模,以降低系统投入和运营维护成本,增加竞争力。随着网络规模的不断扩大,基础电信运营商将会不得不把更多的精力投入网络建设与维护方面,也就没有太多精力顾及产品的销售及服务等环节。然而,在竞争时代,企业要抢占市场份额,产品的销售与服务等环节也是至关重要的。于是,分身无术的基础电信运营商将不得不转变自身的商业模式和运营体系,将服务、销售等环节交与虚拟运营商来运营。而虚拟运营商通过承租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凭借自身的品牌效应,利用自己特有的品牌包装特定的电信业务。这样一方面既可为用户提供个性化、人本化服务,另一方面又可以减轻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竞争压力,使其可以相对专心地面对竞争。
这正如一位业内人士戏称,传统的电信运营模式如同农民犁地、播种、收割全包一样,运营、经销、内容三位一体,这样必然造成效率低下和资源浪费,而新的运营机制是一种分工与合作的关系,其结果是基础运营商、虚拟运营商和客户的多赢格局。
基础电信运营商与虚拟运营商相互依赖、共同发展的运营模式,也是电信业“服务竞争”时代的产物。如今,电信业的发展已步入“服务竞争”时代,以往靠相互比拼价格已把电信企业的利润降到最低水平,而在这“服务竞争”时代,服务质量至关重要。基础电信运营商必须拓展服务范围,开拓更大的市场空间才能在竞争中生存。但是,一个企业的精力是有限的,为了在竞争中取得最大的优势,只能更多关注最重要的环节,而其他环节则要交给合作伙伴。换言之,对于基础电信运营商而言,今后谁拥有更多的虚拟运营商,谁的竞争力就更强实力就更大。因为虚拟电信运营商的出现,将有利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从提高网络使用率中增加收益,进一步扩大网络覆盖范围,同时也可弥补基础电信运营商的不足,更多地面向客户,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从而全面提升整个电信业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价值。
此外,电信市场业务细分也是催生虚拟运营商的原因之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加快了电信专业化市场的细分,电信业出现了丰富多彩的增值服务,这为虚拟运营企业的出现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而且,众所周知,在现代化专业分工的大背景下,任何一个产品在到达最终用户的过程中,其间都要有多个不同的企业参与,没有哪个企业可以从中获得全过程的所有利益。对于电信产业链而言,包括基础网络的建设与运营、提供电信设备、提供电信个性化服务支持以及终端销售等各个环节。正如一个企业无法包揽从材料加工到销售、服务整个产业链一样,在开放竞争的电信市场,一个基础电信运营商要想跨越整个链条,并做到面面俱全,显然是不现实的。而虚拟运营则可以弥补基础电信企业的不足,将电信产业这一产业价值链运转得更加润滑和丰富。
总之,虚拟运营商与基础电信运营商相互依存、发展的运营模式,是电信市场竞争格局变化和市场需求多样化的必然结果,同时这也预示着电信服务将更趋个性化、人本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