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Byte 综合消息】本周四,美国参众两院的议员都正式提出了一项针对工作场所的隐私保护法案。这项隐私保护法案要求企业雇主明确告诉员工,企业是否在员工使用电脑,互联网和电话的情况进行监视。这项隐私保护法案还规定,如果企业雇主在进行监视,那么,他们必须每年向企业员工通报一次,说明他们监视的内容,以及如何处理收集起来的监视信息。
美国管理协会在今年4月份进行的一次调查显示,有78%以上的美国企业对员工工作时的通信状况进行监视,这一数字是1997年的两倍。不过,在参众两院同时提出的这项隐私保护法案,并没有强迫企业雇主改变他们采用的监视手段,也没有要求他们在每次进行检查时通知员工。如果企业员工认为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雇主监视,那么,他们可以到法院起诉自己的雇主,并要求最高20000美元的赔偿。
在参议院提出这项法案的纽约州民主党参议员Charles Schumer说:“我们并不是说‘停止这种做法’。我们只是说,员工有权知道他们正在被人监视。”在众议院提出这项法案的,是来自乔治亚州的共和党众议员Bob Barr和来自佛罗里达州的共和党众议员Charles Canad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