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手机用户可要求免费提供信息费清单、用户短信投诉应首问负责、发送“00000”就可退订所有短信服务业务。这是自治区通信管理局于4月26日收到的国家信息产业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主要内容之一。
根据该通知,自6月1日起,移动通信企业在向用户提供业务收费单据时,若存在为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代收的信息费,应同时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的名称、代码和代收金额,并注明“代收费”字样。 移动通信企业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均应遵循“首问负责”的原则。受理用户投诉后,在15日内无法确定责任时,移动通信企业应先行向用户做暂退费处理。
今后电视、广播等媒体举办的节目需要用户通过手机短信参与的,在告知用户使用方式的同时,必须明示相应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包月服务必须经用户确认。
此外,通知还制定了几大清规:移动通信企业及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在进行业务宣传时,应突出提醒用户收费标准、方式和退订方法。提供包月类、订阅类短信服务,须事先向用户请求确认,且请求确认消息中必须包括收费标准,若用户未进行确认反馈,视为用户撤消服务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发送短信的数量和频次,不得擅自改变收费方式和降低服务质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