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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协会拟设恶意软件认定机构

出处:新京报 作者:钱昊平 2007-04-03 03:3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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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12月27日到2007年3月16日,共收到社会公众对恶意软件的举报1194起,其中通过网站举报998起,电话举报139起,邮箱举报57起。

  3月20日,从中国互联网协会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在北京召开的第六次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自2006年12月27日到2007年3月16日,共收到社会公众对恶意软件的举报1194起,其中通过网站举报998起,电话举报139起,邮箱举报57起。

  恶意软件无法律定义

  据江民反病毒中心监测报告显示,2007年2月份,我国计算机用户感染广告程序的数量再次激增,所占比例由1月份的15%上升到40%.但据了解,给网民带来很多苦恼的恶意软件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定义。

  今年两会期间,民建界提出提案,建议制订《恶意软件惩治办法》,民建中央企业委员会IT小组副组长何春潮说,“在我国还缺乏打击恶意软件的法律法规,虽然中国互联网协会以行业自律的形式设定了恶意软件的定义,但没有在法庭上被作为判定恶意软件的依据。”据其表示,民建中央建议尽快由信息产业部与公安部联合出台《恶意软件惩治办法》。

  查杀软件业发展受束缚

  “应支持和规范查杀软件行业的发展。”何春潮说,查杀软件是对抗计算机病毒和恶意软件的有效工具,但目前查杀软件的发展却受到了束缚,主要因素是没有对恶意软件的明确法律定义和对查杀软件进行认证规范。

  现在的查杀软件开发商要制定恶意软件标准,还要判定谁是恶意软件,又要开发查杀工具,这么多的角度集于一身,不符合市场原则,也使得开发商们的公信力丧失。

  民建提案建议,《恶意软件惩治办法》应当在明确恶意软件定义的同时,明确查杀软件的认证规范和认证机构,在合法范围内授予查杀软件在用户的电脑上检查、提示、阻止或卸载符合恶意软件的权利。

  拟设认定委员会

  另据中国互联网协会行业自律委员会秘书长杨君佐表示,协会春节前已经着手研究对付恶意软件的对策,协会反恶意软件协调工作组于今年3月20日达成一致意见:举报受理中心收到公众举报后,首先对举报信息分类整理,由技术组做初步判定,然后向相关单位发出协调通知。

  同时将成立专门的认定委员会,从技术角度对恶意软件做出最终判定。由举报受理中心向相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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