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立法者们此刻正在大力打击常见的企业旨在逃税的离岸运作手法,而与此同时,另一种现象却冒了出来,可能会令山姆大叔损失好几十亿美元,这就是各企业已开始将知识产权悄悄输往国外,以保护海外销售所产生的收入。

  这是在一个更加知名的策略上所玩的一个花招。总部位于美国的跨国公司在百慕大和其他低税收管辖地重新登记注册,以逃避美国税收。目前正在众议院审议的相关立法将限制这种做法,但对于许多只是将其最好的创意和品牌输出的公司而言,这种立法将没有任何约束效果。

  将商标和专利等知识产权转移往国外,这一做法已变得如此普遍,已促使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对所指控的此类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国税局一名顾问称,这类行为最终将涉及几十亿美元的税金。基本上靠研究和创意来赚钱的电脑公司、制药公司以及其他企业发现这一战术尤其具有吸引力。

  譬如Columbia Laboratories Inc. (COB)就是这样。该公司是一家小型制药企业,多年来一直在将专利转移到百慕大。90年代中期,美国总部的两名研究人员获得了一种治疗动脉阻塞的药物的专利,他们将专利权转往了位于百慕大的子公司Columbia Laboratories (Bermuda) Ltd.。

  原因之一是,从美国本土以外生产的产品销售额中产生的专利使用费将直接流入位于百慕大的子公司,并被记入子公司而不必缴税。

  Columbia的首席财务长戴维.温伯格(David Weinberg)解释说:“我们预计,公司销售额和收入的一大部分将在美国以外产生。”他补充说,公司正在重新考虑其百慕大策略,因为“预计我们的大多数业务发生在美国”。

  目前尚不清楚,自这一做法在1990年代开始加速以来,美国公司在海外持有多少项专利和商标。但最近几年有20多家美国制药公司和电脑公司在百慕大成立了子公司,其中包括思科系统。思科系统是一家大型电脑网络设备制造商,在百慕大成立了3家子公司,包括Cisco Systems IP Holdings Ltd.。思科系统的一位发言人称,这些子公司只拥有有限的知识产权,而且是通过在海外进行收购获得的。美国公司还将技术资产转往加勒比海地区(包括巴巴多斯和开曼群岛)、爱尔兰和新加坡。

  “这相当普遍,”硅谷税务律师布赖恩.韦恩赖特(Brian Wainwright)说。他回忆道,几年前他曾接到过数不胜数的此类知识产权转移提案,而且来自大会计师行。他说:“当时他们似乎都猛然惊醒,然后说,‘我们要开始大力发展知识产权持有公司’”。

  Appleby Spurling & Kempe是百慕大最大的律师行之一,该公司力推自己在建立此类公司方面的专业技术,在公司的一本促销小册子中详尽描述了被称为“在海外持有知识产权”(Hold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shore)的各种好处。

  “这种交易的益处是将收入转移推迟到一个能为美国公司节省税收的时间,”该公司的小册子说。有一段时间,Appleby甚至为每一个律师行在百慕大注册的新商标、服务标志、专利或工业设计提供1,000英里的飞行里程计数。Appleby的一名知识产权律师格雷厄姆.伍德(Graham Wood)称,各公司之所以将此类资产转移往百慕大,也有其他原因,其中包括该国素有“蓝筹辖区”的盛誉。

  位于硅谷的一些律师行、谘询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也在兜售这种策略。毕马威(KPMG LLC)驻硅谷办事处有份冗长的报告,具体描述其“无形资产持有公司的避税策略”(Intangible Holding Company Tax Strategy)。由加利福尼亚州律师行Gray Cary Ware & Freidenrich LLP为之提供的推荐材料中声称,采用这种策略的公司一般能把纳税额削减5-20%。“这种有效的税务规划策略已为许多《财富》500强公司所采用,”该律师行在其网站上表示。

  以下是此类交易的操作方式:一家拥有高价值专利和商标的公司在一个税务避风港设立一家子公司。然后由这家子公司购买母公司的部分知识产权。华盛顿谘询公司Precision Economics LLC的经济学家布莱恩.贝克(Brian Becker)表示,知识产权的价格自然是个主观决定的数字,只要你能压低价格,这就是一种很有价值的降低纳税额的工具。

  这家离岸子公司从母公司产品的海外销售中收取专利使用费。虽然一切专利使用费都必须呈报美国国税局,但其中只有一部分会转还母公司,作为在美国的应税收入。其余专利使用费将还给子公司,成为免税收入,并可以用于海外扩张,还可以在适当的时候转给母公司,例如有相应的减税优惠时。

  一家公司及其子公司还可以就新产品的开发设立一个成本共享协议,允许两者共享新产品涉及的各种权利。对于变革迅速的科技公司来说,这类协议特别有用。当有一定历史的驻美国母公司逐渐落伍,而新产品依照成本共享协议不断推出,就会有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为离岸子公司所持有。

  通常情况下,已经设立离岸子公司的企业会对自己的动机三缄其口,后者称自己有著与税务无关的合法商业目的。

  据公开纪录显示,全球最大的生物科技公司Amgen Inc.在百慕大设有10家子公司,其中8家以“Amgen (Bermuda) Clinical Development 1”到“Amgen (Bermuda) Clinical Development 8”命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备案显示,Amgen所有的临床开发研究都在美国和欧洲进行。Amgen的发言人除了确认那些子公司存在以外,拒绝就其他相关方面置评。

  目前,美国国税局正就有关知识产权迁至境外的税务问题展开一场严整行动。主要关注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刻意压低它们转至境外的知识产权的价格。

  企业管理人士坚持表示,把技术转移到境外是在全球高效开展业务的必然组成部分,而不光是一种避税花招。纽约大学史登商学院的无形产权专家巴鲁克.莱福(Baruch Lev)表示,在爱尔兰设立子公司也许能降低公司在美国的纳税额,但对于向欧洲市场出售产品来说,爱尔兰也是个有利位置,“这一切并非只是一种花招。”

  知识产权评估专家Mukesh Bajaj是美国国税局和一些非上市公司的顾问。他说,美国国税局若想对硅谷公司采取强硬措施也许会有困难。“对一些公司来说,涉及的金额也许有数百亿美元,而如果政府坚持其打击立场,就有可能威胁到这些公司的生存,”他说。

  美国国税局针对这类交易采取的相关行动,仅有几宗已公诸于众。在税务法庭上,位于休斯顿的BMC 软件公司已与美国国税局展开交锋,因为后者向该公司发出了3份所谓的补税通知,事关该公司在90年代初期将一些技术转移给子公司BMC Software Cayman LDC。美国国税局声称,BMG并未为此向这家位于开曼的子公司收取足够的费用。BMG否认了这项指控。该公司已付钱(金额不详)了结了其中两宗补税通知的案例。至于第三份补税通知,美国国税局和BMC正在协商解决,其中美国国税局宣称,这家母公司应该至少再从子公司那里收到580万美元。“任何时候你对一项无形资产进行估价,不管这是药品、专利,还是软件产品,人们对其合理估价都可以有不同的看法,”BMC的首席法律顾问约翰.柯克斯(John Cox)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