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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家电回收瓶颈尚待破解

出处:南方日报 作者:朱健 2007-11-20 15:30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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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我国首部《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在经历数年的审核及修改后,目前已进入审批阶段,有望在今年正式通过并强制实施。

  近日再传消息称,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我国首部《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在经历数年的审核及修改后,目前已进入审批阶段,有望在今年正式通过并强制实施。

  据透露,《条例》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如果不接受生产企业委托或拒绝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的,以及回收的废旧家电不交处理企业处理的,最高可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废旧家电安全隐患多

  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平均报废电冰箱400万台、电视机500万台、洗衣机600万台,此外还有近500万台电脑进入淘汰期,整个市场规模高达上百亿元。

  然而,具有上百亿元市场规模的废旧家电市场,却是家电行业中缺乏监管、鱼龙混杂的一个突出领域。据了解,家用电器年代过久,绝缘体老化易漏电,元件技术指标下降,有害物质易泄漏,耗电量和噪声易增大,重则造成触电、火灾和爆炸等事故,危及人身安全。以电视机为例,使用期限超过10年后,机内的输出变压器就容易与灰尘产生静电,出现火星甚至燃烧。

  有企业提出,《条例》最终明确了家电生产者、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等各方都应在废旧家电回收中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具体而言,责任的比例并未细化。一方面要规范废旧家电回收市场,引导消费者良好的消费理念,培养他们的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要明确生产厂家、零售企业以及消费者在废旧家电处置方面的义务。如果这三方的责任与义务不明确,那么《条例》的实施将无多大意义。

  多方问题困扰回收

  据有关人士透露,虽然国家已经确定要建立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专项资金,但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将由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另行制定,家电生产者是否也能获得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提升技术等还不得而知,因此,回收处理所需要的资金成了《条例》能否得以执行的最大短板。

  想要解决回收处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经济政策已成为重中之重。如果有了足够的资金,正规企业回收量就不成问题,加工过程也不会出现二次污染,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然而,资金从何而来?如果由企业全部承担,对于微利的家电企业来说,最终势必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如果由政府补贴,该如何补贴?有哪些企业可以享受?回收体系如何建立?这些都成为各方不得不关注的问题。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副秘书长徐东生表示,从管理和成本上讲,中国处理回收成本比欧洲和日本低,废旧家电处理厂通过出售废旧材料就可以填补回收和修理的成本。但是,从执行上看,建立废旧家电处理体系缺少资金的支持,很难让生产商和经销商自觉地投入。废旧家电回收注定要走规模化和产业化之路,只有规模化,才可以降低成本,保证资料来源;只有产业化,有了合理的回收渠道和管理机制,才可以更好地为生产制造服务。但这一切的前提不仅是政策的到位,更要有资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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