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北京市销售的移动通信手机电池和手机电池充电器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此次共抽查北京市16家商场销售的19种移动通信手机电池,合格9种,抽样合格率为47%;抽查北京市21家商场销售的30多种移动通信手机充电器产品,合格11种,抽样合格率仅为37%。

  抽查发现,部分手机电池在额定容量、低温性能和短路保护3项指标上存在质量问题。如北京万通新世界商品交易市场理伟通讯器材经营部销售、标称深圳市奥龙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奥龙牌AL-T108SL型(3.7V700mAh)锂电池等9种产品,在进行常温电性能试验时,0.2C5A放电性能达不到要求,即额定工容量不够;北京国宜通讯器材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亨通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标称广州财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无商标8088型(3.6V600mAh)锂离子电池等6种产品低温性能不过关,放电时间比正常电池大大“缩水”。消费者如果不小心购买了这些电池,天气冷的时候手机不能开机或使用时间特别短,将给使用者带来诸

  多不便,影响手机的正常使用。此外,北京市大中电器有限公司电器城销售、标称深圳桑达百利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桑达牌SBD-KR7285SL型(3.7V550mAh)锂离子电池和北京中复电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标称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Capitel”牌CB005Ⅱ型(3.7V900mAh)锂离子电池等3种产品短路保护不合格。

  手机电池充电器的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充电电压和抗电强度两个指标上,这些指标不合格容易产生不安全隐患。尤其是抗电强度不合格,会造成瞬间短路,产生极高的电流,一方面它可以通过天线、接线端或金属裸露的部位给人体造成触电危险;另一方面也可能会使元器件损坏,使电路短路和温度升高导致易燃材料燃烧,造成财产损失。抽查中发现,北京市华通久通讯器材经营部销售、标称深圳市平湖三鹰电子厂生产的超纪通牌8210超纪通微电脑旅行充,北京迪信通电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销售、标称珠海市雷鸣达通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雷鸣达牌SPI-1260旅行充电器,北京市顺义国泰广场销售、标称深圳市鹏城三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中力通牌2029微电脑旅行充等19种产品不同程度地存在质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