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台媒体报导,软件巨擘微软(Microsoft)费时逾4年研发的新一代视窗操作系统,即将在2005年8月先行推出企业试用版。为凸显旗舰产品的大规模更新,微软一反过去以发表年份做为软件名称的单调作风,将之命名为Windows Vista;不过此举恐怕要让微软吃上商标侵权官司。
PC World杂志报导,距离微软仅仅几步之遥的商业软件公司Vista,以及不约而同名为Vista Software的2家软件公司,皆考虑要对微软提出告诉。
Vista决定分析自家网站上的流量,看看误闯进来找微软视窗Vista的比例有多高。如果混淆的情形严重,双方可能就要法院见了。Vista的软件和服务,跟微软的同质性很高,公司规模和知名度却相去太远,这可能让Vista的潜在客户,转投微软。
2家同名Vista的软件公司,虽然都想告微软,却也都承认,由于其业务都是提供Windows平台的外挂程序技术,名称虽相近,但可能可以沾微软的光。
从品牌专家的角度看来,微软(Microsoft)煞费苦心的要为新版视窗取个响亮的名字,意味微软有意强化其产品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
华尔街日报(WSJ)报导,微软希望Windows操作系统,和旗下的其他产品,不仅仅是幕后运算的程序,还要能藉命名时所蕴含的一抹人性色彩,让消费者感觉心有所属。像苹果电脑(Apple),就是品牌印象深植人心的成功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