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制度与技术标准是实现信息通信业可持续发展的两个关键性因素,但二者对发展的作用不是各自分裂、对立矛盾的,因此,我们应有效地运用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更多地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从而增强我国信息通信技术的国际竞争力。
当下,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主旋律。今年世界电信日主题无疑让人们对信息通信技术的可持续发展给予更多的关注。但我们在积极推进各种技术创新、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知识产权制度对技术标准的重要性。
据新华社报道,在近日举办的第一届中国信息产业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峰会上,信息产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技术创新是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根本,知识产权制度是技术创新的激励制度,技术标准更需要创新技术的依托。在我国信息产业由大到强的重要转折期,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信息技术创新以及技术标准在规范、促进产业发展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因此,把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有机结合应受到人们的关注。
放眼全球,当前国际上有一个很明显的趋势,就是国家或者政府越来越多的通过标准来影响产业,促进本国产业的发展。在以知识经济和信息网络发展为主题的今天,谁掌握了标准的制定权,谁的技术成为主导标准,谁就掌握了市场的主动权,技术标准成为经济全球化竞争的重要手段。因此,拥有成功的标准,对中国企业、甚至对中国产业来说,是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的重要的战略和生死抉择。
随着中国市场迅速发展壮大,国内企业已经有了初步的技术、资金和人员的积累,同时对市场和用户的需求有了非常深刻的认识和了解,也清醒认识到在参与标准制定过程中,标准的制定已经成为应对加入WTO后新竞争格局的重要手段。看看前阵子国家颁布有关无线技术标准WAPI的事件,就可以看作是中国打破国际标准长期被垄断的一个试探性动作。除此之外,在其他领域,无论是国家、企业也都在积极地加大各种研发的投入,致力于各种信息技术标准的发展。闪联标准、数字电视地面接收标准……都在各方的努力下而积极酝酿之中。
但是,当我们积极推进各种技术标准、实现技术创新的时候,也要善于运作知识产权对技术成果实施保护。当一项经过千辛万苦而最终成功的技术创新成果,如因缺乏知识产权的运用保护而被后来者抢注,其后果不仅是可叹,更是可悲。而另一方面,对于有竞争力的企业来说,市场竞争的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是从知识产权保护中来的。只有让自已的技术成果取得专利保护才能最终形成自己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
我国,目前IT企业在掌握核心技术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劣势,几乎没有自己的技术标准。而发达国家在世界范围内进一步将其技术独占优势转化为市场垄断优势。在国内,外国企业,特别是大的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也在高技术领域以大量的发明专利申请作为抢占中国市场的前导,这使我国产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发达国家的专利制约。
因此,我们一方面加强信息技术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研制开发,积极参与国内外信息技术标准的制定,拓宽自己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另一方面,要有效地运用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原始性创新能力,更多地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从而增强我国信息通信技术的国际竞争力。
“5.17”世界电信日即将到来,它必将把更多人的目光聚焦到信息通信如何引领可持续发展之上,但我们在关注信息通信可持续发展的时候,不能忽视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有机结合的重要性。因为,在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现代竞争中,对二者的关注不可偏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