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调查结果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虽然许多企业家表示,他们上网的主要动机是为了联系客户,而不是电子商务。但B2B网站之间的电子商务活动仍然非常活跃。
实现赢利和产生收入密切相关。那些打算通过互联网直接产生销售收入的网站,最有可能实现赢利。在开展网上销售业务的网站中,44%将可得到利润收入;而在没有开展网上销售业务的网站中,这一比例仅为25%。在提供专业服务的网站,这一比例可达32%。
有五分之四的B2B经销商同时在网上和网下开展销售业务。和B2C(企业对个人)网站不同,只有三分之一的B2B网站可在网上接受订单。对于绝大多数B2B网站来说,上网的目的是增强并支持在网下建立的许多联系。
和B2C市场不同,B2B是一个涉及大量讨价还价活动的市场,个性化的消费者服务仍然受到高度重视。一研究公司的官员说:“和人们的期望相反,研究显示(这些企业)上网是为了帮助改善经销商和分销商之间的联系,一种老式的人与人之间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