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Byte 综合消息】美国公平贸易委员会(FTC)表示,除非建立一个统一的标准以规范跨国界的交易,否则国际电子商务的潜力就不可能完全发挥出来。
FTC的报告《全球消费市场消费者保护法:展望》提出了这样一个尖锐的问题:当一个消费者通过电子交易形式从国外购买商品时,该交易应该由哪一个法律来加以监督?
目前许多国家已经采用保护消费者的“终点国法律”方案,最典型的就是法国人起诉雅虎拍卖纳粹物品一案。该方案无疑能给消费者带来犹如就在附近杂货店购物的感觉,但对在线销售商们则显得非常不公平,因为它们必须面对上百个国家的上百种不同的法律。
相对的,另外一种则采用“起点国法律”方案。但据FTC的解释,如果采用这种方案,各销售商们毫无疑问将“一窝蜂”涌向那些消费者保护意识及法律最薄弱的国家。
因此,一个统一的法律标准不但能树立起消费者对国际电子商务的信息,而且也便于各国政府对双边交易的管理。
同时,FTC还呼吁成立一个“网络空间争端解决系统”为消费者提供一个解决争端的途径,对于交易的双方,该系统都将提供极大的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