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Bit-Torrent)的出现并不是偶然,在网络逐渐发达的今天,网络工具的推陈出新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对于新生的网络工具来讲,如果是被用来做一些正当的事情,它们就似乎是个好东西;如果被用来干些坏事情,比如有人用BT传播病毒,下载盗版影音作品,所用的工具也就成为了坏东西,而遭到人们的非议。其实,不管这些工具是由谁创造出来的,也不管它们可以用来干些什么,这都与工具本身没有多大的关系,关键在于使用者的目的。
在2月18日有报道说,宽带用户黄先生一纸诉状把厦门长城宽带告上了法庭,起因是他认为长宽在运营的过程中,限速1Mbps和封BT端口的行为违反了当初合同的规定;并且,此案将于2月24日开庭审理。
在黄先生和厦门长宽的纠纷中,厦门长宽对BT的看法是:BT软件特性是会大量占用带宽,长城宽带与ADSL不同,长宽是共享带宽,而ADSL是独享带宽;其次,BT软件可能传送不良信息。厦门长宽对BT的看法都可以得到公认,没有值得争议的地方。但是,厦门长宽到底有没有封杀BT端口的权力。
少数服从多数,这是我们在幼儿园的时候,老师经常告戒我们的一句话。长大后,在工作中意见出现分歧时,也是少数服从多数,除非有绝对权威出面进行调节,否则少数人是很难获得主动的,而不管他们的意见是否正确或者有多么的高明。在整个社会的制度安排中,也是采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理。在厦门长宽封杀BT端口的理由中,也带有少数服从多数的味道。对厦门长宽的用户来讲,当少数人用BT进行下载的时候,会占用大量的带宽,从而其他用户的网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只能承受非常慢的速度。封掉BT端口后,多数人的利益得到了保护,但是少数采用BT的用户的利益受到了损失。
笔者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假如厦门长宽的大多数用户都采用BT,那么厦门长宽该怎么办呢?是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还是维护少数人的利益,或者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个假设虽然很难在现实中出现,但是并不妨碍我们对问题的思考。在黄先生所居住的地方,当厦门长宽的大多数用户都采用BT的时候,包括那些采用BT的用户在内,整个网速都会受到影响,这个时候该怎么办?是任其自然,还是对BT进行封杀,或者是提高网络带宽?很显然,封杀BT会引起大多数人的不满,而大多数用户都采用BT的时候又嫌网速太慢,看来只有对带宽进行改造是比较容易接受的。
回过头看黄先生和厦门长宽的纠纷,厦门长宽无疑占有绝对的优势,优势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可以主动的封掉BT,可以找出很多对BT和对原告胜诉不利的理由,甚至可以引导人们把BT作为议论的焦点,而不是长宽自己。不可否认,在这次纠纷中,BT会成为在对薄公堂时的一个辩论焦点,但是BT本是无辜的!
BT的确被不少人拿来做了一些违背道德或者犯法的事情,如很多地方都报道说,2003年末,《天龙八部》在影碟上市和电视台播出之前,其全部内容便可以在BT联盟各网站中悉数下载。这对《天龙八部》来讲,无疑是巨大的打击,但是究竟是要归罪于“BT联盟”,还是要归罪于“BT”?恐怕BT也是无辜的,其联盟者才是罪魁祸首。
在网络快速发展的今天,一些监管措施没有跟进是不争的事实。当一些人利用网络工具进行违法活动的时候,在很难找到主谋的情况下,为了减小损失,往往从其利用的工具下手。但是,对一些网络工具的封杀又势必会影响到那些遵纪守法者的利益,这个时候,还可以用少数服从多数,以多数人的利益作为出发点来进行考虑吗?当然可以,谁叫我们已经习惯了这样呢,而且现在不也是这样做的吗!但是,还有更好的选择,即加大监管的力度,酿造一个相对太平的网络环境,还给那些遵纪守法者以正当的利益。当然,加大监管力度说起来很轻松,做起来是十分困难的。因为网络发展的速度并没有止步不前,而我们的监管却已经落后了不少,要追上去非要得下大功夫不可。虽然做起来很难,但是也不能不做,难道要一直对那些新生的网络工具采取打压的措施来维护网络环境吗,这样做是否会影响到网络的正常发展?工具只是工具而已,它并没有倾向性和情感,关键在于使用者的目的。
厦门长宽的纠纷案将在本月24日开庭,真的希望能够对BT公正一点。厦门长宽是否有越俎代庖的嫌疑这是法庭上要讨论的问题;对BT的看法也是网民关心的问题,事实上,眼下BT在不少论坛上成为了热门话题;而且,BT本是无辜的,也没有谁规定厦门长宽的用户不能使用BT。在那些采用BT来进行盗版、传播病毒或者进行其他的违法活动中,是要进行事前的监管,对肇事者严加追查和惩罚,还是直接对BT进行封杀,这个问题也是值得重新去审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