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极网7月15日消息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近日做出判决,裁定微软公司侵犯了AT&T公司的语音编码技术专利,微软是在美国以外地区发布Windows操作系统主版的海外复制版时构成侵权的,法院裁定称,2001年开始诉讼时的最后问题依然存在。

  微软公司在2004年3月同意与AT&T公司进行非公开调解,该案曾在纽约南区美国地方法院起诉,作为协议的一部分,软件制造商有权就专利侵权诉讼提出上诉。在本周三上诉法院三名法官组成的和议庭中,两名法官裁定微软侵犯了AT&T公司的专利权,但是另一名法官不同意这个结论。

  一审地方法院判决说,主版的软件拷贝不能躲开美国专利法的保护(该主版从美国发出),专利法禁止通过输出产品绕过专利侵权管辖。

  微软公司在上诉中辩称,地方法院的这个判决是错误的。对此,美国上诉法院的判决指出:微软公司说,从美国供应的软件主版制成的外语复制版事实上是在国外制造的,方法是用微软软件来编制储存介质。

  上诉法院反驳了微软辩护,上诉法院将软件复制称为“软件销售的一部分和包装”,法院认为,软件复制的行为已包含在软件“供应”行为中,就是说向国外发送一个软件,如果意在复制,那么就构成了这些外国制造拷贝的法律责任。法院进一步反驳了微软的争辩。微软辩称,侵权责任仅适用于该公司销售的每张光盘,如果在美国国外产品被组装在电脑上,则不能适用软件销售的法律责任。

  法院还反对微软的辩护理由。微软说,以电子形式发送的软件应当与基于主版的软件销售区别开来。

  Rader法官不同意另外两名法官的看法,他指出,他的法官同事扩大了非美国市场和非美国竞争对手的法律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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