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Byte 9月25日消息 新网信海科技总裁魏昕先生表示,市场竞争更要遵循游戏规则,唯有技术和服务才是企业发展根本。如果将企业发展寄托于不正当的商业竞争手段,触犯法律,其结果可想而知。今后,新网信海科技将一如既往地给代理商和用户提供最好的服务,向中国最优秀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的目标努力。

  2003年9月24日,国内领先的互联网络基础服务提供商北京信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www.xinnet.com)总裁魏昕先生表示,新网信海科技将会继续加强服务和技术方面的投入,给用户和代理商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在日趋激烈的竞争中赢得市场的认同。对于竞争对手通过非法手段盗取新网信海科技商业机密的事情,新网信海科技目前正在与公安机关紧密合作。魏昕表示,新网信海科技对于竞争对手的恶劣手段表示愤慨,正在通过法律途径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据了解,成立于2003年3月的北京新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在9月23日受到了北京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和海淀分局刑警大队的联合突击搜查,警方在现场发现了大量新网信海科技内部的商业资料。警方随后拘传了该公司的主要相关责任人,进行深入调查取证。

  业内人士评论,表面上看,"新网互联窃取新网信海科技商业机密"似乎是一起利用网络盗取商业机密的高科技犯罪案件,但事实上则暴露了目前国内一些企业经理人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基本商业道德准则的现象。新网互联刚刚成立还不到半年,其管理团队由从新网信海科技离职的部分人员组成,其公司绝大部分员工也都来自新网信海科技。利用从新网信海科技离职时非法带走的大量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新网互联在一个月内就搭建了起了自己的系统平台,并开展与新网信海科技完全相同的业务,利用新网信海科技原有的商业资料作为他们快速开展自身业务的最佳销售工具。同时,新网互联公司又利用黑客程序,非法登陆新网公司数据库,长期地、肆无忌惮地盗取新网信海科技的商业机密,对新网信海科技的合法利益造成了巨大的侵害。新网信海科技在觉察到系统的不明入侵后,与公安部门紧密配合,掌握了大量确凿的入侵纪录,并确定了入侵者的真实身份。

  随着国家信息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互联网络基础服务产业近年来发展迅猛,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进来,同时,市场的无序竞争和服务水平、技术层次的良莠不齐等问题已浮出水面,成为阻碍产业进入健康发展轨道的桎梏。

  附件:侵害商业秘密:

  我国反不正竞争法第十条 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