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间晨报报道,原告的艺术照与一张裸照排在一起,赫然出现在“找到啦”网站的网页上,她为此不断遭到亲友的误解。提供照片的是“黑冰”天人地物摄影艺术有限公司。
1999年7月,北京某报举办“时尚新女性”形象设计比赛,由“黑冰”承担摄影工作。在此次活动中,学习声乐表演的原告获得了二等奖。
12月,原告点击“找到啦”网站的“出格大男人”频道时,惊讶地发现自己的5张艺术照与一不知名的女性裸体照被连续编排在同一网页上,且该网页仅此6幅照片。从照片的编排顺序上看,前5张均为杨欣面容清晰的人像,第6张裸照则面目不清。
昨日上午,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黑冰”和“找到啦”均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侵权。
“黑冰”认为,网上登出的照片,是因介绍和宣传摄影艺术家畏冰而附带介绍一些他的作品,是向网民展示黑冰公司摄影的艺术魅力,不仅无损于原告形象,反而有益于她将来的发展。因此认为原告起诉侵权和漫天要价的行为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找到啦”则认为,网络作为一个载体,只是在对畏冰本人作专访时,将其提供的照片介绍给公众。此间,公司未向畏冰本人及黑冰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属于“以营利为目的”侵犯肖像权行为。同时,其网页上只登载了6幅照片,未加任何文字说明,也未表明6幅照片是以同一人为模特,更未加任何侮辱、诽谤性言论,因此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该案是否构成侵权,法院不日将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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