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商务部获悉,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从12月11日起,我国正式对外开放基础电信等服务贸易领域的相关业务。

  从12月11日开始,我国将有限度地对外开放基础电信业务。外资可以在上海、广州和北京设持股30%的合资企业,并在这些城市内及其之间提供服务。

  12月11日起,对外商在华从事商业零售、分销业务不再有地域限制。在保险、证券、银行及金融、旅游、运输、仓储等服务贸易领域,对外商的相关地域限制和业务范围限制也从即日起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