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在五道口雕刻时光,horse谈起blog中可发掘的商业机会。比如blog商业咨询这样的服务在国外有很多,但国内似乎还没人关注。他认为,2005年,可能是blog商业应用蓬勃发展的一年,他有志于在blog的商业应用方面做些事情,所以就有了这个blog商业应用观察。
我不想给horse泼冷水,不过相对于他的乐观,我大概要悲观得多。美国的商业环境非常成熟规范,尽管也会斗智斗勇,但基本上所有的企业都不敢逾越法律的界限;而中国的所谓商业,在我们的理解中,只剩下不择手段地赚钱,所以企业内部的很多事儿,是无法拿到阳光下的。这样一种环境,你怎么能指望这些企业乐于接受blog?即使像Google这样的偶像级企业,也还是会因为某个blog上张贴了“不适当的内容”,而解雇相关的员工,那么在中国,企业blog恐怕只会面临两种结局:要么成为企业黑幕的曝光台,要么成为肉麻公关稿的宣传册。前者不但会导致员工被炒,还有可能引火上身,成为企业打击的对象,所以基本上不会有人愿意给自己找麻烦,那就只剩下后一种可能。不过,一个充满公关稿的blog还算是blog吗?一个不可能吸引读者的blog还有任何价值吗?
最近遭受blog圈子抨击的麦当劳“假blog”(fake blog)事件,也清楚地告诉我们,尽管我们无法准确表述blog是什么,但至少,我们知道blog不是什么。企业blog仍然是blog,因此它就必须具有个人表达这个基本特性,也就是通过个人化的表达,让企业人格化。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例子是微软员工Scoble的blog,通过Scoble我们看到的是一个有着人性面孔的微软,他的价值可能超过了微软的PR部门,他的帖子的价值也超过了大部分微软官方新闻稿,所以《经济学家》称他是“首席感化官”(Chief humanising officer)。
Ken Leebow最近谈到,他跟健康食品公司Stonyfield的首席blogger有过一次通话,这位全职blogger告诉Leebow,企业blog的价值在于,它可以传递信息、吸引消费者加入“对话”以及表达公司的性格。所以,企业blog尽管有着很强的功利性,但blogger不能被功利掩埋,他首先是一个个体,他有着不同于企业的个性和喜怒哀乐,他不是企业的官方发言人,更不是一个抽象化的符号。
我看到的中国企业公关人员,大部分都不再是有生命有性格的人,他们心甘情愿地让自己变成企业随意使唤的枪。今天在A公司,他们是A公司的热情歌手,明天跳槽到B公司,他们又成了B公司的热情歌手,甚至反手对A公司攻击谩骂,全然忘了A公司也曾是他们热情讴歌过的。倘若这些人成了企业blog的主笔,你会信任他们以及他们所代表的公司吗?假如真的有企业愿意开设自己的blog,我相信这样的事一定会发生,他们必定会把企业blog变成诋毁对手、吹捧自己的一个新的秀场。
公共关系(PR)在我们这里已经完全蜕变成了一块遮羞布,通过诋毁和谎言来掩盖自身的肮脏和丑陋。即使真的有一批企业接受了blog,我想象不出,这样的blog到底会有多少可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