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朱先生说,他买的201电信卡,由于号码数太长,打了几次公用电话感觉不方便后便没再打,前不久外出需打电话,拿出201电话卡欲再打时,却被告知话卡已过期,无法继续使用。一张50元的201卡,就这样成了废卡。事后,他越想越觉得不合理,自己花钱买卡是预支话费,卡上有多少金额应该可延续使用,过期作废岂不是变相“吞钱”?
带着读者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南京邮电学院计算机通信系的沈教授。他解释说,从用户的角度看,确实有道理。但是,电信卡不同于一般的银行卡,它在诸多方面要服从网络技术。目前,市面上使用的IP卡、上网卡、201卡以及手机用的充值卡等,都有使用期限。这是因为,每一张卡在服务器储存单元都有一个记录,如果没有日期的限制,这个数字就越来越庞大,而网络服务器不能无限制扩张,如果一定时段内的卡量超载,大家都持卡使用,通信效果就得不到保证。这就是通信卡设有效期的根本原因所在。当然,从消费者角度考虑,卡上钱没用完就被“吞了”,也不合理,目前可以考虑的解决办法是,过期后卡上没用完的钱,通信部门允许消费者缴一定的手续费,重新换张卡,再延续使用。从发展的眼光看,通信部门和银行联系起来,使用“一卡通”,通信的费用从银行扣除,网络服务器容纳的数量就不会无限制扩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