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取所需,达成双赢
招商引资是各地政府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政绩考核的主要标准。数以千计的开发区,孵化器或产业园区入雨后春笋出现在全国各地,各种优惠政策免税退税政策相继出台,为的就是要"招商引资"搞活地方经济。在这个大环境下,"竞争"正在悄然进行着。
2004年年末,我们迎来了久违的政府采购--一次空前的、全国性的软件政府采购。所有国产软件厂商都将它视为企业发展壮大的转折点、里程碑,是不可多得的机遇;然而,这此政府采购对某些群体来讲这个机会同样不能错过。
某外国软件巨头针对这次采购制定了"羊毛策略",很早就开始大面积圈地、牧羊。羊毛出自羊身上。从几千万的销售额中,拿出一部分作为回扣,这一点所有的商人都可以做到。难怪在本月初珠海一次软件产业论坛上一家国产软件老总激动的说"我们要是有上千万的收入,我们也可以拿出钱来在当地建立各种研究院、技术中心……"这是一个商业的社会,寻求双赢的合作是商战中的核心。
天津、山东都已经被驯服,江西、四川等政府也将被诱入圈中。
据了解,在很早前(采购开始前)某国外厂商已经就双方合作具体事宜达成框架协议。"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不知"东风"是不是指软件政府采购的专项财政拨款。那么,现在一切都顺理成章了。用一笔款项即实现了软件正版化,又将部分财政资金转化成"外资投资"留在本地设立"××技术研究院、××XML技术中心"。充分体现了作为公仆的父母官在分配纳税人血汗时,一分钱掰成两半的勤俭作风。
真的是这样吗?
以山东为例计划采购操作系统软件6233套,办公软件6450套,最终采购国外操作系统6123套、办公软件4950套,中标价格分别为898元和850元,简单计算一下,合计为9705954元,如果以中标的国产软件价格计算那么合计不超过300万元。如果真的为了节省开支,那么国产软件绝对是划算的。考虑到国产软件与国外软件的实用性差距,采用"混合购买"应该才是最佳方案,按照1:1比例计算,也将节约出300万元的财政资金。
是投资?是行贿?
说这样做是"行贿"是不是小题大做、上纲上线了?
通常的行贿表现为,给主管领导的个人好处"实惠",然而对于物质生活越来越丰富的今天,钱或物质仅仅是它一部分表现形式而已,还有,就是荣誉、功绩,对于政府,叫作政绩。
也许很多朋友不会赞成我的说法,觉得有些耸人听闻。我不认为。
行贿有一条根本的就是以公谋私,用纳税人的钱,或者自己的权利,来为个人或地方谋取政绩,我认为这是不合时宜的。更不要说用自己手中的权利换取"招商引资",这本就不应该混为一谈的。采购归采购,不能因为手里掌握着财政经费,就想办法去交换……
呵呵,如果西藏政府连着几年采购手机的话,是不是NOKIA、MOTOROLA都将厂房建到拉萨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