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字[2004]105号),组建咸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是主管全市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的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划入原市政府办公室所属的电子政务办公室承担的全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和管理的职能。

  2、划入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市信息化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和原市综合信息中心有关综合信息管理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信息化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全市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信息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并协调组织和监督实施。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应用、电子政务建设和电子商务推广等社会和经济发展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工作;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四)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市信息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建立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五)组织协调建设公用信息网络基础传输平台;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

  (六)负责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共享的协调管理;收集、整理、发布经济社会信息;分析研究经济政策和发展动态,提出建议和意见;组织开展信息交流活动。

  (七)促进机关信息化建设;协调、指导全市机关办公自动化规划建设工作,审核机关办公网络建设方案;指导县市区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信息化普及教育

  (八)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